中原网--国家一类新闻网站--中原地区最大的新闻门户网站 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扔垃圾致4岁男孩死亡 犯过失罪老汉领刑1年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9-16 08:18:37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看见流动的垃圾车从门口过,租住在老鸦陈村的张老先生掂着垃圾袋就往垃圾车上扔,结果把在路边玩耍的4岁男童心心(化名)给碰倒了,心心摔倒后头部被垃圾车左后轮轧住,经抢救无效死亡。

  昨天,张老先生为自己的扔垃圾行为埋单,不仅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1年,还要赔偿21万余元。

  扔垃圾致4岁男孩死亡

  据心心的父亲刘先生说,去年12月6日下午4点30分左右,他带着4岁的儿子心心,还有朋友等6个人在老鸦陈南三街上正走着,突然一个垃圾袋砸在他儿子身上,儿子被砸摔倒后头部被垃圾车轧上,孩子就这么走了。

  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老先生负主要责任,心心父母负次要责任(其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那路人多路窄,张老先生不在固定地点扔垃圾,这样扔太不顾路人安全了。”刘先生要求追究张老先生的刑事责任,并将张老先生及其儿子和老鸦陈村垃圾车司机楚某告上法庭,索赔30万余元。

  犯过失罪,老汉领刑1年

  张老先生随后被公诉机关指控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老汉对指控没有异议。

  法院最终认定,张老先生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张老先生扔垃圾时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在事故中起主要作用,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心心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道路上行走时,其监护人监护不力,应承担次要责任。

  垃圾车司机楚某应承担次要责任。

  因此,判定张老先生获刑1年,还须赔偿心心父母各种经济损失30万余元的70%,即21万余元。

  (编辑:刘丽雅)



 

( 作者: 记者 鲁燕 编辑: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