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法医开医院,后果很严重
“法医开医院后果很严重,危害极大。”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律师昨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严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如果法医开了医院,他同时从事法医鉴定工作,哪个受害者敢不买他的账?敢不到他开的医院看病?这就限制了受害者自主选择医院的权利,对受害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另一方面,受医疗条件和技术的限制,受害者到法医开的医院看病,甚至还有可能因技术失误耽误受害者的病情,给受害者带来新的伤害。
李晴川说,《警察法》同时规定,警察如果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某个组织,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晴川还说,把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病人都定点在一家医院治疗,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其他医院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我们迫切恳请上级公安机关彻查谭完成开医院之事,早日让受害者自主选择医院,不再受到二次伤害。”几位受害者及其家属说。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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