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关于赵氏族诛的原因
《赵世家》、《韩世家》认为,司寇屠岸贾为了追究晋灵公被杀一案,其“不请而擅与诸将攻赵氏于下宫,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对于此记,这里有三点需要辨明。
首先,屠岸贾其人。据《赵世家》,屠岸贾于晋灵公时得宠,景公时任司寇。从他敢于不请而擅诛赵族,且不受责罚的情况来看,似应是专擅国政的权臣。但《晋世家》灵公、成公、景公时期的全部记载却对他不置一词,且《春秋左传》也从未提及他,更不要说他率领诸将讨赵氏了。据《左传》及《晋世家》,至少在晋景公十七年之前,晋国势力较大的卿大夫是栾氏、韩氏、郤氏、赵氏。如若屠岸贾处权臣重位,《左传》及《晋世家》不应遗漏如此,至少在记述晋国的一些重大事件中应有所披露。
其次,导致赵氏族诛的直接原因。前引《左传》:“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曰:‘原、屏将为乱’。栾、郤为征。六月,晋讨赵同、赵括。”《国语·晋语六》记韩厥语亦称:“昔吾畜于赵氏,赵孟姬之谗,吾能违兵”。(《左传》鲁成公十七年所载韩厥语,《国语·晋语九》所载智伯语同。)按赵庄姬为晋成公女,赵朔妻。赵婴即赵婴齐,亦作楼婴。所云“赵婴之亡故”,指赵婴齐被赵同、赵括流放致死一事。《左传》鲁成公四年(前587)称:“晋赵婴通于赵庄姬。”《左传》鲁成公五年(前586)条又接书:
原、屏放诸齐。婴曰:“我在,故栾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忧哉,且人各有能,有不能,舍我何害?”不听。婴梦天使谓己:“祭余,余福女。”使问诸士贞伯。贞伯曰:“不识也。”既而告其人曰:“神福仁而祸淫。淫而无罚,福也。祭,其得亡乎?”祭之,之明日而亡。
赵婴齐是赵衰之子,与赵同、赵括是同母兄弟,与赵朔父赵盾是异母兄弟。(《史记》卷四三《赵世家》、《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赵婴通于赵庄姬”,这是夫叔与侄媳通奸,属于乱伦行为,因此,赵婴齐遭其二兄的放逐并致死;赵庄姬诬告赵同、赵括谋乱是对流放赵婴齐的报复,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赵庄姬另有其它谋虑的可能。(鉴于赵氏宗族内部嫡庶地位的变化,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赵庄姬诬告赵同、赵括作乱,置其于死地,除了是对流放赵婴齐的报复之外,还有为亲生子赵武恢复宗位的夺嫡用意,甚至这一用意又可能是她诬告的真实动机。果真如此,则赵同、赵括被杀实质上又是赵氏内部围绕着族权而展开斗争的结果。当然,这仅仅是一种推测。)只不过这是笔者针对争夺赵氏宗位问题的一种推测而已。
( 编辑:任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