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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存入信用社2小时丢失 神秘人冒名取走存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9-07 17:55:48 来源: 东方今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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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今报报道(记者 严坡 实习生 程国昌)嵩县的贾先生把1万元钱存到了农村信用社,本以为比家里安全,可让他意想不到了是,钱刚存进去2个小时后就不见了。

  事件:身份证还在存款没了

  8月19日上午,贾先生的妻子侯竹青去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以贾先生的名义办理转存手续,定期一年。该社经办人员给她开了一张存款条。随后,侯竹青就上街赶集了。

  当日11时许,侯竹青发现存款单丢失,便赶到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申请挂失,没想到却被告知存款已被全部取走。“取出定期存款不是必须出示身份证吗?丈夫的身份证一直在自己身上带着,怎么可能会被取走了呢?”越想越觉得蹊跷,于是她报了案。

  1周后,嵩县信用联社告知贾先生: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经办人工作符合程序,没有责任。“信用社‘没有责任’,那我存的定期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咋能被取出来呢?除非是他们内部工作人员取的。”贾先生说,他们的存款是在存款条丢失2个小时之内分两次被人取走的,第一次在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取走5000元,第二次则是在离木植街乡10多公里之外的黄庄乡农村信用社又被取走了5000元,还以贾先生的名义把定期一年的存款改为“活期一本通”。于是,贾先生怀疑,他的存款被取出是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做的手脚。

  调查:神秘人冒名取走存款

  9月5日,记者在嵩县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见到了经办人尚红光,当记者向他询问贾先生的存款是否为定期时,他以忙为由拒绝回答。“每天这么多业务,不可能记得住。”尚红光说。“我们调查了信用社复印的存根,可以确认存款是定期。”9月5日,嵩县木植街乡派出所所长王斌告诉记者。8月20日,他们还调出了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8月19日12时05分,一个身材肥胖的男人取走了5000元现金。签字单上写的还是贾先生的名字。

  ■各方说法

  信用社:完全按流程操作

  “提前支取定期存款需要存款单和储户的身份证。如果是别人代取,除上述两个证件外,还需要本人的身份证。”嵩县信用联社稽核监察部的张科长表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如果最后确定是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的责任,一定会严肃处理。他同时表示,在监控录像上看不太清楚取款人是否为贾先生本人。但当时取款人是以贾先生的名义取钱,带的也是贾先生的身份证,因此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和经办人尚红光完全是按照程序进行的。

  律师:信用社应该赔偿

  对于此事,河南航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义轩认为,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在未核实取款人身份的情况下,为他人办理了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存在明显过错,嵩县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应当向贾先生支付1万元存款及利息。作为存款人也应当妥善保管好储蓄凭证和密码,避免由此给自己造成损失。   

  (编辑:刘丽雅)


( 作者: 记者 严坡 实习生 程国昌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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