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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暗拍:三位“民工哥”上了钩
直击淫窝:用过的没用的“安全套”一堆 场面肮脏龌龊
在现场,拥挤的小屋内到处可见安全套,被褥肮脏不堪,小屋被隔成五六间,床与床之间仅一帘相隔。
记者甚至还发现一嫖客来不及逃走,衣裤还挂在墙上,……更有甚者,涉嫌卖淫的女子中,竟然还有人挺着大肚子…
一涉嫌卖淫的女子见到警察后,竟然当场脱裤表示要“上厕所”,以此为借口阻挠公安人员的抓捕。
警方称,按照相关法规,最严厉的处罚是将对这14名涉嫌卖淫嫖娼的男女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
南大街派出所的臧所长对记者表示,尽管这些涉嫌卖淫嫖娼的不法分子通过设暗道、放眼线、按监控等手段千方百计地逃避警方的打击,但是通过此次行动基本上肃清了辖区内的卖淫嫖娼场所。此次行动共抓捕涉嫌卖淫的女子10名,涉嫌嫖娼行为的男子4名,接下来,将组织警员对这十余名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进行突击审讯,依法定罪论处。
臧所长还表示,今后他们将对涉嫌卖淫嫖娼的场所实施综合整治,一方面响应全国“扫黄打非”专项整治的大形势,加大整治力度,严肃处理此类行为,另一方面,臧所长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反映情况,提供有效的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的行动,杜绝卖淫嫖娼的恶劣行径在辖区蔓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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