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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言:郑州公安部门应设专门网站归还遗失物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9-02 09:36:35 来源: 东方今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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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半年无人领将上缴财政部门

  9月1日上午,小任拨打了今报热线求助。小任称,他也曾想过将这个东西交给事发地的辖区派出所,但当时事发突然,民警也不一定能找到失主。

  小任坦言,他既然上缴了物品,也就想知道该物品的处置方式。否则,他觉得是对失主不负责,也有违见义勇为的初衷。

  可能多数市民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捡到钱物不知道交给谁?如果交给警察,警察也找不到失主,物品会被怎么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事发地辖区的五里堡派出所。昨日19时许,该派出所陈警官找到小任,称他们先会去案发地寻找线索,但希望失主能报案,这样更有助于破案。

  陈警官称,如果失物超过6个月确定无人认领的,将被详细备案后,上缴财政部门。

  【群像】多数部门“无期限保管失物

  随后,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目前法律并没有规定捡到物品必须交给公安机关。那么,除了公安机关,物归原主的渠道还有很多,例如交给巡防队员、公交公司、客运管理处等。那么,这些部门在无法找到失主的情况下,又是如何处理失物呢?

  ●客运管理处——常年存放

  城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出租车上遗失的财物有它的特殊性,失主对丢失地点比较明确。失主凭借车牌号、乘车发票、司机姓名等其中之一,都能进行核实。

  对于实在不能确认失主的财物,管理处的做法是:食物存放过期了只能丢弃,其他物品则是“实时登记,常年存放”。

  管理处工作人员称,以前捡到被褥一类的东西,他们也曾想捐赠给红十字会,但因卫生、消毒等问题加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红十字会也不收,管理处只能帮忙存放。

  ●公交车——无期限保存

  公交公司27号话务员对于这种情况称,公司没有规定特定的部门来接收和处理乘客捡到的物品。

  乘客可以将捡到的东西交到所乘线路的公交调度室,也可以交给车长。如果一段时间之后,失物无人认领,公司会通过媒体寻找失主。如果失物一直没人认领,他们会一直保存,没有规定的保存期限。

  ●巡防员——想办法找失主

  经八路办事处巡防队员李四信说:“捡到物品后,我们首先会通过走访来寻找失主,找不到就通过媒体寻找。我们的宗旨是:想尽一切办法找失主。对于没人认领的物品我们会一直保存。”

  ●汽车、火车站——专设失物领取中心

  对于遗失物的问题,郑州市长途汽车中心站站长值班室胡站长说,乘客可以将捡到的物品交到站长值班室,他们设有“失物领取中心”。他们公司规定,失物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之内无人认领的物品可能会自行处理。

  郑州火车站站长值班室工作人员称,乘客捡到遗失物品后,可以交到站长值班室,那里设有“遗失物品查找处”。如果3个月以后没有人认领,就会上缴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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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李蔚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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