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记者 章杰 杨珊珊 于盼盼 程国昌)
狗狗很可爱,管理不好也可能成为麻烦
狗是人类的朋友,这话连没上学的孩子都知道。只是狗狗们乱拉乱尿、乱咬乱叫起来,也真让人头疼。为规范洛阳市养犬管理工作,9月1日~9月10日,洛阳市公安局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各城市(区)公安分局养犬管理执法队、各公安派出所深入街道、社区,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犬只加大执法力度。
【严惩】
养大型犬可能罚2000元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期间,警方将收缴无证犬只。按照《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给予养犬人相应处罚,待办理养犬登记证后,再放行;对限养区内不按规定时间(早7点前,晚8点后)携犬出户或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对养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要予以没收,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科研、公园、动物园、演出团体等单位因工作或安全等原因需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经畜牧兽医部门免疫后,报市公安局批准、备案方可饲养。
洛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党委副书记副支队长孟现战表示,洛阳市现在办证的犬只已经超过2000只,这个数字目前仍在增加,但占洛阳市所有犬只总数的比重还比较小,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数量已经超过了30000只。
【特例】
温和的导盲犬等可养
按照《洛阳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准养犬种为成年犬体高低于40厘米的玩赏犬。孟现战称,不能武断地不让居民养,因为很多大型犬是温和的,而且有特殊的用途,比如金毛是用于导盲的。还有大型企业,需要养狗进行晚上看门护院,只要可以开出证明,一样可以养。
下一步,洛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对遛狗时间进行限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拿出一个可行的办法。至于市民普遍反映的狗屎问题,他们会联合社区警务室和巡防进行督促和监督。孟现战说此次行动旨在规范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并不对收缴的犬只进行灭杀,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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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章杰 杨珊珊 于盼盼 程国昌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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