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国家一类新闻网站--中原地区最大的新闻门户网站 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哥们几个想出“致富金点子” 抢来孩子卖给自家大姐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9-01 17:01:52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据悉,这些钱中有1200元事牛某和邢某分了,其他3人,一人500元,剩下的被赵某拿着回家交给妻子,说是自己打工挣来的。

  孩子被带走后,史女士一致在想办法移动身体,将胶带弄断,赶紧给家人打电话报警。

  2009年12月17日,公安人员在新郑市将赵某、邢某、蒲某、詹某、马某、牛某抓获。现小女孩已被解救。

  拐卖儿童 赵某被判11年

  二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詹某、马某、蒲某、牛某、邢某以出卖为目的,绑架一名儿童,其六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在量刑时,本院同时又考虑了以下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被告人赵某、詹某、马某、蒲某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牛某、邢某系从犯,应当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犯罪,主观恶性较深,可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邢某在从犯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归案后悔罪情节明显,可酌定从轻处罚。

  9月1日,二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 000元。;被告人詹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 000元;被告人马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 000元;被告人蒲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 000元;被告人牛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 000元;被告人邢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 000元。

  (编辑:刘丽雅)

  

  

( 作者: 见习记者 李恒 编辑: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