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记者 付倩)好好的一家幼儿园,该开学了咋就不让开了,还说是“无证”经营?原来,幼儿园办学场地租赁到期了,教育部门为了避免影响孩子就学,将证件收回了。
办校许可证被“抢走”?
8月21日,网友“巩义市童乐”在中原论坛发帖反映,巩义市童乐幼儿园证件齐全,却收到巩义市新华街道办以无证为由下发的《停办通知书》。
“巩义市童乐”在帖子中还称,幼儿园的办校许可证,是巩义市政府指示教体局以“查证”为由“抢走”的,然后就接到街道办下发的停办通知。
此帖受到网友的热切关注,网友“寒江雪”跟帖说,“如果确实如你所说,相关部门确实很过分!网友“针砭时弊”跟帖,“把证抢走,再说你不合格,这不是强盗逻辑吗?”
一位幼儿园孩子家长“听别人说”跟帖说,“听说幼儿园房子合同到期,房东收房子,幼儿园赖着不走,因为幼儿园没房子才收的证,没房子在哪儿办幼儿园,马路上?没证能开幼儿园吗,孩子的安全谁负责?”
租赁合同终止 没有办学场地
8月31日,巩义市政府通过中原网回复网友反映的巩义市童乐幼儿园问题,事实并非像网友“巩义市童乐”所反映情况。
在回复中,巩义市政府解释说,巩义市童乐幼儿园位于巩义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辖区货场路北侧,开办人为陈喜静,幼儿园租赁场地和房屋是郑州第二拖拉机厂破产清算遗留下的国有资产。
2004年1月1日,陈喜静以每年1.4万元的租金,租下郑州第二拖拉机厂的场地和房屋,用来开办幼儿园。
由于郑州第二拖拉机厂破产清算工作在时限上具有不确定性,陈喜静与郑州第二拖拉机厂签订了不定期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郑州第二拖拉机厂破产清算组终止合同时,陈喜静要按通知要求无条件执行。
按照郑州第二拖拉机厂破产清算工作进展的情况需要移交工作,2010年7月20日,郑州第二拖拉机厂以书面形式通知陈喜静终止租赁合同,要求陈喜静搬迁幼儿园。
陈喜静和郑州第二拖拉机厂的租赁合同7月20日终止,童乐幼儿园没有了合法的办学场地,不具备继续办学招生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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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付倩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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