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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送女子回家被控强奸 获刑5年被强奸者称被逼诬告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9-01 07:54:41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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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奸者”王玲向有关部门反映“诬告”情况的信件

刘国强至今仍在为案子奔波,身后正是当年事情的起点位置——火车站。

  大河报报道(记者 朱长振 文 平伟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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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年前,刘国强还是平顶山市新华公安分局的一名刑警。命运转折于送一个陌生姑娘回家的夜晚,刘国强第二天被控强奸,随即锒铛入狱,虽然他坚称冤枉,仍被判刑5年。

  两年后,“被强奸者”向有关部门写信,替刘国强翻案并当面向其道歉。刘国强以为事情有了转机,熬到出狱后也未停止申诉,但奔波20年,仍未洗掉强奸犯之名。

  “我没有强奸她,我只想在有生之年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成为一个56岁老人活着的全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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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朱长振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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