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应向社会公开“五项承诺”
李占阳 王晓曼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创新执法理念,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使检察干警的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更加满意。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五项承诺”。
承诺之一:开展“阳光检务”活动,对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案件(法律规定的除外),保证做到程序公开、透明。
作为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我院把“检务公开”列入了“五项承诺”,同时,还设立“检务公开栏”,积极开展“检务公开日”活动。检察院大门右侧便民服务大厅内已设立诉讼引导处,专门明确1名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方便和服务群众举报、申诉,对群众进行诉讼引导,用法律、法规进行教育、规劝。开通了检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将所有群众申诉案件的办案人、办案期限、案件情况等全面向群众公开,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进一步加大了对不稳定因素的包案化解和督察力度,建立了涉检信访联系人制度,及时掌握息诉工作的进度和不稳定因素的动向,全力做好稳控工作,确保了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
我院继续通过检察开放日的形式,让社会各界“走进来”,面对面了解检察工作,让群众能从更多渠道了解检察事业的发展与运作,更全面更真实地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从而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亲和力,赢得更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承诺之二: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
今年以来,我院加大了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反贪、反渎部门发挥顽强拼搏、连续作战的精神,深挖细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件19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反贪案件立案数目前位居郑州市第一,反渎案件的“大要案率”和“有罪判决率”在全省位次也比较靠前,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紧贴打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五进入”活动。即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和进课堂。我院专门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团,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区办事处、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和学校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宣讲团已在建设局、规划局等单位开展宣讲活动8次。
承诺之三: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健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我院不断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案件;完善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建立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等制度;开通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绿色通道,加强对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指导和办理,对未成年案件实行分案处理。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限时审查制度,既提高了办案效率,也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制定了旨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暂缓不起诉的施行规则》,并与登封市政法委、登封市公安局、登封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会签实施,该规则共11条,内容涵盖暂缓不起诉的任务、目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期限、适用措施、考验期限等等,对青少年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与登封市团委、登封市人民法院、公安局联合实施了救助不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助飞关爱行动”,对未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包括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活动第一阶段由检察院公诉科负责通知,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本周五下午到设在检察院的“助飞关爱行动”办公室报到,有办公室成员告知其参加该活动的意义并做出活动安排,发给日记本和活动安排表;活动安排到法院判决下达后结束,被告人拿判决书和日记、活动安排表在周五下午到“助飞关爱行动”办公室报道,将上述材料上交存档,并留下联系方式,办公室对其判决书下达后一年内的活动情况不定期进行回访,考察其行为表现。在活动期间“助飞关爱行动”办公室针对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对其安排如下活动。针对已经失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组织他们每周上街配合交警指挥交通、清洗交通护栏各一次,同时通过日记方式记下活动期间每日的活动及所思所想,以此来了解他们的思想活动,并且在活动期间的每周五下午都要到活动办公室对他们的日记和劳动情况进行审核。针对在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不影响他们的学习为原则,助飞办公室对其进行了减少劳动量,由每星期审核一次改为一月审核一次,充分结合了宽严相济的原则。该行动目前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承诺之四: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每月不少于1次,对接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反馈。
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坚持并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截至目前,我院检察长共在便民服务大厅接待群众来访10次,其中转公安部门处理4件。同时,我们坚持检察长下访和巡访,院领导定期到东金店乡进行接访,亲自督办群众举报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公开控申部门全体人员便民服务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反映问题。实行办案组季度轮流接待制度,做到办案和接待工作两不误。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释难答疑,做到不推、不骗,以法感人、以情动人,真正取得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理解与信任,有效减少了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发生。
承诺之五:加强检务督察,对群众举报检察干警的违法违纪线索,快速查办,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我院开展了进一步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防止和解决检察人员违规办案、越权办案、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以及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的发生。针对群众反映的控告申诉案件,我院实行首办责任制,努力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并实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制及责任倒查制。马玉东检察长对此说:“在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中,我院还探索实行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制度、书面答复来访事项制度、双向承诺制度等一些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实现了涉检信访机制、制度和实践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