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28岁公务员加班猝死
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一个本应休息的日子。
江阳区委宣传部通报,7月24日,江阳区黄舣镇公务员朱继宏主动放弃双休日,忙于建设“中国白酒金三角”项目“酒谷大道”的筹备工作。当日下午2时左右,长期超负荷工作的朱继宏,不慎摔倒在卫生间地板上,后脑受到重创,造成颅内出血。因抢救无效,7月26日19时40分,朱继宏不幸去世,年仅28岁。
7月27日,朱继宏被认定为因公牺牲,中共江阳区委追授朱继宏“优秀共产党员”称号。7月28日,江阳区四大领导班子为朱继宏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200余名干部群众前往泸州市殡仪馆为他送行。
黄舣镇政府工作人员李某在网上发帖回忆,事发时朱继宏吃过午饭,在办公室上网,边做工作上的事情,边和女友聊天。随后到厕所方便准备午休,结果摔倒在厕所内。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网友争议:午休时间算不算工作时间?如厕摔倒不治而亡算不算因公牺牲?虽然朱继宏所在单位黄舣镇政府表示朱长期承担着3个人的工作,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间,不慎摔倒后引发颅内出血死亡,完全符合政策标准。但在网友们的理解中,午休、聊天、如厕、摔死实在与他们认为的“因公”、“牺牲”格格不入。
七嘴八舌
六成网友认为不妥
在一家门户网站对此事所做的网友调查中,57.7%的网友认为朱继宏被定性为“因公牺牲”不妥,24.1%的网友认为毕竟是在工作时间,应该是因公牺牲。认为要看具体情况而定的网友占18.3%。而质疑声主要围绕在“周六”、“午休”、“上厕所”、“聊天”这几个字眼上。
网友小虎就属于反对派,他认为朱继宏在饭后午休时间,还和女友网上聊天,不能算做工作状态,被认定“因公牺牲”不够条件。
网友“大田鼠”表示:“周末加班是超负荷工作,午休期间和女朋友聊会天也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不对的,认定‘因公’合情合理,不要求全责备。但是,朱继宏这种状况只能算工伤死亡,不要把‘牺牲’二字随便用。‘牺牲’这个词应该用在特定场合,符合特定意义。为企业为单位死伤就只能是因工死亡,为了国家死亡才能用牺牲。”
支持因公牺牲认定的网友“阑紫月”则认为,大家不必细抠“因公”、“牺牲”这些词汇的意思和所谓崇高所指,只要他是个尽职尽责的人民公仆,而今在工作期间非正常死亡,给个这样的说法,无可厚非,相关的抚恤也完全可以理解,不要太离谱就行了。
(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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