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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投资者蒋先生说,至今他们都不知道这些巨款哪里去了,当时他投资时听说是在四川投资一个公路项目,但是后来他核实发现根本没有这事,他怀疑其他的投资项目也从来没有实际存在过,因此对此案的性质应该定性为诈骗。投资者胡先生也认为,如果该公司是以莫须有的名义来吸收投资,应该属于诈骗集团。对此法官表示,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来确定罪名,并不以检察机关的罪名为准。
记者在投资者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上看到,这份“借款协议书”仅承诺投资者的资金专款专用,对投资什么项目只字未提。
>>数额
投资者称血本无归
公诉人当庭表示,检方计算的返还1.1亿的数字是实际发生的。但投资者们称,虽然存在返还1.1亿元的事实,但绝大多数人又将返还的钱进行再投资,绝大多数投资者称最后他们根本没有拿到返还款。
一位高姓投资者说,他一共投资了390万,其中至少有220万是本金,其余是返利后再投资,但最后一分钱也没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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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zynews_r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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