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庭审新鲜事
法官谈话式审案:“小雷同学你听懂了没?”
“小飞、小雷同学你们认罪吗?”
“我们自愿认罪”。
“关于这个犯罪事实,你们有没有什么证据?你俩听懂了没,听清了没,要不要我再给你解释一下?”
“听懂了,我们没证据。”
昨天从法庭开始到结束,审判长的话语不再是严肃的法言法语,说的都是些很温馨、很普通的家常话。
何谓谈话式审理?
二七区法院少年庭庭长王群岭说,未成年人生活经历、文化水平都比较有限,要是法官用很规范的法言法语,孩子听不懂,严肃的气氛也会给孩子心理上造成恐惧,“自然孩子们无法准确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因此需要给孩子们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在昨天的法庭上,法官在宣布程序或询问时,多次问被告人是否听得懂,并表示如果听不懂可以再解释一遍。
除此之外,法官在称呼未成年人小雷为“小雷同学”,而不再是先前的“被告张三”等。
小雷说,称呼的改变使他觉得比较亲切,“没电视上看的那么严肃”。
但是,在随后的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上,也有法官建议,法庭教育要有针对性,要选择一个感化点,找出孩子的犯罪原因,不能只保护没有惩罚。(尊重法院要求,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禹亚楠)
( 作者: 记者 鲁燕 实习生 张力宁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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