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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灭门案”被告杀害6名至亲 请求“判我死刑”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8-12 16:24:4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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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北京大兴李磊灭门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原定上周三开庭,但因李磊突发阑尾炎而改期。2009年11月23日晚,李磊将父母、妻子、妹妹和两个儿子共计六人杀害。

  中新社北京8月12日电 原定于8月4日开庭的北京大兴李磊灭门案,因李磊突发阑尾炎改期于今天上午10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正式开庭。被告人李磊被控涉嫌故意杀人罪。2个半小时的审讯中,始终表现平静的李磊说得最多的是“忘了”、“记不清了”、“请求法官判我死刑”。

  上午8时许,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们便陆续来到一中院,争抢报道的有利地势。容纳70人左右的法庭不一会儿就座无虚席,其中有30多名来旁听的市民。

  “带被告人李磊!”10点整,随着一声传唤,身穿白色T恤、白色短裤、套橘红马甲、蹬灰色休闲鞋的李磊,面无表情地径直走向被告人席位,坐下。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称,李磊不顾伦常,剥夺6人性命,性质特别恶劣,应以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讯中,李磊透露,从小就被父母严格管束,妹妹在一旁帮腔;结婚后又被妻子严格限制回家时间,稍晚些就吵架……他很早就想杀家里的人。杀人的刀是当初觉得好玩儿才买下,并一直随身携带。杀人后,这把刀连同染满血渍的衣服一起被他扔到小区外的一个垃圾桶内。

  随着审讯的进行,去年11月23日夜晚的事情再次还原。据称,那晚他回家和妻子吵了几句。后来,抽出随身携带的刀,扎向妻子的脖子。接下来,妹妹、父亲、母亲也都是被他用刀扎向脖子而倒下,没有任何反抗,没有任何声音。

  这之后的3至4个小时,李磊坐在客厅抽烟直至天亮。据公诉人宣读李磊于去年12月19日所作供词称,他在客厅的沙发上哭了4到5个小时。想着杀了全家人,2个儿子怎么办?“活着也是受罪,不如早死了算了。”于是,他先对睡觉位置靠近门口的小儿子动手,之后尖刀扎向大儿子。随后他用两床小被子将孩子的尸体盖好,离家出门。(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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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杜燕 王琛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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