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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6亿到33亿
表面上山西中宇对中钢旗下企业的欠款更为分散。但实际上,中钢对山西中宇供应的产品范围被进一步扩大,这使得中钢和山西中宇的利益被更紧密地捆在一起,被卷入的中钢资金也越滚越大
2008年10月,中钢的困境在媒体上曝光。
在此之前,中钢已试图从多方面帮助山西中宇走出经营困境。从2008年2月开始,中钢钢铁开始对山西中宇进行了委托经营管理。当年5月,酒钢翼城钢铁有限公司曾试图接手重组山西中宇,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重组方案最终并未执行。
然而,面对一家由几个自然人控制的民营企业,中钢被卷入如此巨额的资金,已经显得越来越不正常。当务之急,中钢需要让山西中宇有更好的“身份”。于是,国丰钢铁被引入,代为托管山西中宇。
根据工商资料,2008年8月,王兴江等七名自然人,将持有的山西中宇90%股权作价1.8亿元,转让给国丰钢铁旗下的唐山丰南国丰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国丰贸易)。不过,协议同时约定,王兴江所持有的剩余10%股权作为“永久固定股权比例”,山西中宇还承担王兴江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河南仁和线材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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