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郑州新闻

工商局中原论坛回应“天价”美甲事件:商家退还全部费用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8-09 20:59:46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字号 纠错  我要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郑州手机报,移动发ZZSJB到10658300;郑州晚报手机报,联通发701到10655885,电信发18至106592066。3元/月

                             

  中原网讯(见习记者 朱霖)花976元“天价”做的美甲,第二天就脱落。8月9日,郑州市工商局在中原论坛发帖《关于网友反映天价美甲店问题的回复》(https://bbs.zynews.cn/showtopic-32597.aspx),就此事作出回复:商家道歉,进行消费金额的1+1赔偿,并退还会员卡内全部余额。

  7月20日,唐女士到正弘国际八楼的潘杰美甲店美甲,经店内美甲师极力推荐,唐女士花了976元,做了手部、脚步的全套“快克”美甲。

  本以为“一分价钱一分货”,谁知第二天,唐女士涂抹的指甲油就开始脱落,她随即去店里进行了简单的修复,可过了3天,指甲油开始再次脱落。

  8月9日16时5分,郑州市工商局在中原论坛发帖,就此事正式作出回复。

  经工商部门调查,消费者唐女士于2008年6月17日,在位于正弘大厦8楼的“河南潘杰美甲有限公司”办理会员卡。截止2010年7月26日,期间唐女士在此共消费15次。7月26日,唐女士做的美甲确实出现了脱落现象,执法人员指出,此次做的美甲服务,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店方应当对此次美甲服务负责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经协商,当事双方已于2010年7月28日达成协议:河南潘杰美甲有限公司对唐丽萍赔礼道歉,并进行消费金额的1+1赔偿;根据唐女士的意愿,河南潘杰美甲有限公司退还其会员卡内全部余额。

  双方协议达成后,于7月28日当日已履行完毕。

( 作者: 见习记者 朱霖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马上评论

用户: 隐藏地址 
  登录    点击查看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