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立医院每年都会为2至3名有“性身份障碍症”(Gender identity
disorder)的病人进行变性手术,连同其它在外国施手术的人,香港估计约有200名变性人。香港人士在变性后,入境处可为他们更改身份证上的性别,但出世纸上的性别却不能更改,婚姻注册处也以此拒绝颁发婚姻证书。
去年进行了变性手术的Joanne十分支持W向法庭申请司法复核的行动,她虽未有想结婚问题,但认为结婚是基本权利,婚姻注册处不承认变性人的新性别是很严重的歧视。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中新网8月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二十来岁的W数年前接受变性手术,由男子汉变为女儿身,W原计划与男朋友“拉埋天窗”,到香港婚姻注册处登记时,当局以W是男性为由,拒绝两人结婚的申请。W不服,决定提出司法复核,香港高等法院今日便会审理这宗有关变性人结婚权利的案件。
W将要求法庭宣称,进行变性手术后的W,已符合《婚姻条例》中的女性身份,否则会令W无法得到《基本法》赋予港人婚姻自由的保障。
去年进行了变性手术的Joanne是W的朋友,她绝对支持W的行动,她指结婚对变性人生活也有实际影响,如抽居屋及报税优惠等。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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