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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上市条例中确有规定称,“公司董事局主席与总裁两个职位应该分设,并不能由同一人履行”。
据接近国美董事会的内部消息人士透露,王俊洲被董事会全体成员视为此次国美电器决定拆分董事局主席与总裁一事中担当总裁一职的“不二人选”,但他亦表示“不清楚董事会是否将此事知会公司大股东黄光裕。”
王俊洲自2006年起担任集团执行副总裁,由公司创始人、前董事局主席、现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光裕一手提拔。王俊洲曾被黄视为心腹,早在黄光裕涉案被警方带走之前,业内就多有传言称,黄始终视陈晓为外人,虽然国美完成对永乐电器的收购后,经投资人建议,陈晓被任命为国美电器总裁,但公司实际管理大权却多掌握在王俊洲手中。
2008年12月,黄光裕因经济案件被拘捕,因无法正常履行董事局主席职责,而将权利交予陈晓代行。2009年初,陈晓正式接任国美董事局主席一职并继续兼任公司总裁。而黄光裕在出事后第一时间便委任王俊洲及另一位自己的心腹高管——主抓公司人事的魏秋立为自己在董事会的两名“私人代表”,“按董事会指示签署相关文件”,同时王俊洲、魏秋立还被补任为国美电器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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