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王湛)昨天,市民曾某来到市信访大厅投诉,表示自己被非法拘禁交了121万赎金后回到家中,当日已报案,但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过了一段时间才到现场调查,至今未抓获一个嫌疑犯和追回赃款。面对曾某对罗湖公安分局处理案件时间偏长的质疑,在市信访大厅值班的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铭强调,当务之急是取得有力证据先破案,然后再启动内部倒查机制进行责任追究。
立案过了许久才到现场调查
按照曾某的述说,2007年9月8日其被绑架,肖某等人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他及家人交付人民币121万,期间还被拘禁了5天,在父亲交了121万元赎金后于2007年9月13日回到家中,当天到翠竹派出所报案。
曾某指出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处理案件时间偏长的事实。他列举4大理由:
一、立案后许久,派出所才对父亲进行第一次笔录。二、罗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1天内查出肖某的二哥有参与犯案,但为什么翠竹派出所立案半年却什么也查不到?三、办案民警和他确实到了案发现场惠州市和河源龙川调查,但这距立案当日已有一段时间。四、2009年6月,罗湖公安分局开始调查赎金去向,但也存在时间过长的问题。
放了重大嫌疑人因其患肝癌
在现场,李铭责令罗湖公安分局负责人介绍调查案情的经过,回应曾某的相关质疑。
罗湖公安分局负责人说,接报后,翠竹派出所进行立案侦查该案,并报分局刑警大队。2007年11月13日,依法传唤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的嫌疑人肖某两父子到刑警大队接受调查。经审查,发现父亲肖某有重大嫌疑,但因其患有肝癌,于是依法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同时,经过侦查,无直接证据证明其子肖某参与了非法拘禁曾某一案,在传唤时间到期后,将肖某释放。(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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