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孙伟伟 文图
煤矿违法成本低,致矿难频发
谈起因伊川矿难引发的司法腐败案,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很有感触地说:最近接连发生矿难,很多现场都是通过媒体看到的,原以为这些矿难和我们法院没有任何关系。这些矿难都应该是政府和煤矿监管部门的事儿。
近期,卢展工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对那些违法组织开采、造成事故的矿主加大打击力度,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压住黑心矿主非法违法生产的邪气;对那些与黑心矿主进行权钱交易的腐败分子,要严厉惩处。
听了卢书记的讲话后发现,矿难确实和我们有关系。最后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除暴露出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一些煤矿业主为追求暴利,无视国法,漠视矿工生命,违规组织生产等严重违法犯罪问题外,对煤矿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打击不力和官煤勾结有关,该判重刑的判了缓刑。
伊川法院的这起案子就是这样。煤矿老板之所以胆子这么大,就是出事后判刑判得太轻。有律师说,导致矿难频发,除暴利外,让黑心矿主肆无忌惮的,就是“量刑过轻”,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矿难死几十上百人,矿主判得却很轻。按规定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伤10人以上,最高才判7年。而酒后开车撞死人有判死刑的。刑罚是不是应该加大,是不是应该没收矿主的违法所得,应该讨论。
曾多次下井,能体会矿工的艰辛
谈到矿难,张立勇感慨道:“很多矿工都是贫困农民出身。我不知道你们下过煤矿没有,我在陕西主持工作时曾多次下井,都是很窄的巷道,工人头上戴着灯光微弱的矿灯,从上到下要走1000多个台阶,稍不留心就掉下去了。他们一进去都要连续干8个小时,进去时带着吃的,就在里面吃喝。一个月当时能挣700元钱,现在工资提高了,但提高了也不算太多。”
有很多人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进煤窑打工。有了解情况的人说:工人在干活前,煤矿主要给工人签生死协议。出了人命赔3万元。很多人没办法,只好干了。因为家里有病人,孩子要上学。但出了事,对方就给几万元钱。家属没办法,只好拿了。
如果他们当中,有个人给撑腰,问题可能就好得多。所以法官应给他们撑腰。但现实是,很多执法人员却和黑心矿主混在一起。(更多请看下一页)
( 作者: 记者 韩景玮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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