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近期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针对这一《人才规划纲要》的提出,记者昨天采访了本市的相关部门。目前,本市还没有针对京津冀人才的特殊户籍制度,但记者了解到,《天津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于近期出台,其中将会涉及这方面的内容。
此外,记者从本市人事部门了解到,为逐步建立京津冀区域人才信息共享、人才结构互补、人才智力自由流动、人才培养合作共融新机制,几年前本市就会同当时的北京市人事局、河北省人事厅签订过《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以推进三省市人才开发资源共享、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贯通。协议中包括:建立三省市联合的人才网站,使三地的人才服务信息、区域内人才政策及时发布。而且,三省市统一的人才大市场还可以为异地人才办理人事代理业务。京津冀三地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生导师、留学回国人员的资料都将汇集到高级人才信息库。各地高层次人才到其他省市从事咨询、讲学、兼职、科研和技术合作等将享受优惠政策。三省市还签订培训合作协议,联合当地院校和培训机构,整合师资资源,实现培训项目师资共享。京津冀三地建立博士后管理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形成区域统一协调机制,并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科技服务活动,充分开发利用三地博士后群体智力、项目、成果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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