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报道 近日,洛阳市个别县先后发生多起家庭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其中14人中毒,2人死亡。昨日,省卫生厅下发紧急通知,提醒市民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慎防中毒。
14人陆续发生毒蘑菇中毒
7月22日中午,栾川县狮子庙奥兴铁矿公司3人食用自采蘑菇后陆续发病。其中2名男性患者分别于7月25日和26日死亡。1名女性患者于7月26日转入河科大一附院治疗。
7月25日,洛宁长水乡宁少武等5人在工地集体就餐,15小时后,先后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等疑似中毒症状,经乡及县医院初步治疗后,于7月27日晚转入河科大一附院治疗。
之后,嵩县、汝阳也陆续报告毒蘑菇中毒病例,其中,嵩县3人,汝阳3人。
省卫生厅通报说,目前这14名患者中2人死亡,3人在重症ICU治疗,其他症状较轻患者在普通病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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