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今日公布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结果。据介绍,此次审计相关中央部门和单位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发现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将捐款汇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涉及金额1.62亿元。审计机关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迅速整改,截至7月22日,已汇缴1.26亿元。目前,应缴未缴的地方正在抓紧汇缴剩余捐款。
全文如下:
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结果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公告)
2010年4月中旬以来,审计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组织对民政部等3个中央部门、15个社会组织、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以下简称救灾款物)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于5月31日公告了阶段性审计结果。目前,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款物跟踪审计任务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央纪委、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青海玉树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0〕21号)等要求,现将截至7月9日的救灾款物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救灾款物收入、支出和结存总体情况
(一)中央及青海省财政安排救灾资金情况。
截至7月9日,中央及青海省财政共安排抗震救灾资金73.0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抗震救灾资金56.87亿元,青海省财政安排抗震救灾资金16.15亿元。已用于抢险救灾、灾民过渡安置、公路等基础设施应急抢修、疫病防控等方面支出23.90亿元。尚结存49.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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