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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仇子明的“被通缉”与他6月初以来连续推出几篇关于凯恩股份的报道有关。6月5日,《经济观察报》刊发了仇子明采写的《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调查性报道,报道调查了凯恩公司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当月7日凯恩股份发布澄清公告,对报道做出回应,称改制是依法进行,政府没有表示异议,政府也未就媒体报道的事项对其进行调查。凯恩公司同时表示,就近期有人对其进行诽谤的行为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遂昌县公安局已于2010年5月20日正式立案侦查。”
6月21日,《经济观察报》刊登了仇子明的后续报道《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对凯恩公司涉及到凯丰纸业的收购,以及另外两宗对浙江亨宝德纸业的收购行为,进行了调查,称其中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的嫌疑。此后,仇子明又于7月16日和24日再度发表文章,直指凯恩股份存在巨额关联交易。
连续几次的“重磅”报道,无疑将上市公司与地方部门卷入舆论的“漩涡”。28日浙江警方证实,《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已被浙江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名全国通缉,一时网上争议风生水起。
经济观察报
和记者失去联系
据记者证实,通缉令为遂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7月23日签发,并称“2008年以来,该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散步虚假信息及公开散发传单,诋毁某公司,严重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其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
昨日,《经济观察报》就“通缉门”一事发表声明,“本报记者仇子明因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新闻报道而被网上通缉,本报深感震惊”,“作为公众公司,凯恩股份负有准确、完整和充分信息披露的义务,公众享有知情权,媒体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力。”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经济观察报》副总编辑王胜忠表示,27晚上10点后,仇子明的电话就处于关机状态,报社也对记者的安全非常担心。他同时表示,到目前为止,报社尚未能与当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凯恩公司也未就此事与报社进行接触。《经济观察报》在声明中表示,“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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