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公司回应:
报案早于仇子明发文
从未试图“红包公关”
“关于网上纷传《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凯恩股份的负面新闻,被遂昌县公安局刑事通缉的事情,我是昨天凌晨接到某报社记者电话采访问询,方知此事。”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秘田智强昨晚8点在遂昌告诉记者,一天时间已经至少接到40多家媒体采访。他实在不堪其扰,只好选择关机。
“今年3、4月份,网络上出现不少损害公司名誉的虚假消息,我们曾在5月15日向遂昌县公安局报警,要求调查此事。警方于5月20日正式立案,早于6月5日仇子明在《经济观察报》刊发的第一篇关于凯恩股份的稿件。况且当时报案内容没有涉及任何具体人和单位,只针对诽谤我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田智强说,他们从来没有针对仇子明记者。
“在仇子明前两篇关于凯恩的报道刊发以后,我曾前往上海,试图找仇子明解释、说明其报道涉及我公司的相关情况,但遭到拒绝。”凯恩股份公司董事长王白浪昨晚告诉记者,他的确两次前往上海找过仇子明。仇拒绝见面,《经济观察报》华东区负责人也拒绝见面。“至于网上有传闻凯恩曾试图送红包公关,可以明确这个消息子虚乌有”。
省证监局回应:
并没有对凯恩立案
只是去核实相关情况
6月5日,有媒体称凯恩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当天,“凯恩股份”停盘一天,公司方面称此举为公司主动要求停盘,之后公司为此向监管部门进行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查无此事”。为此,公司发布澄清公告。
对此,省证监局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并没有对凯恩股份进行立案调查,只是去公司核实相关事宜,但没有发现存在需要信息披露(而没有披露)的问题。”
记者经多方求证,6月25日,省证监局曾向丽水市人民政府发函,认为凯恩股份改制时均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资产权属存在法律纠纷以及其它重大违纪违规和遗漏、隐瞒等情况
(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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