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 首页-图说天下

【广西垃圾填埋场改址风波】警方射催泪瓦斯进村抓人(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7-26 09:59:19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我要评论

【字号 纠错  我要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郑州手机报,移动发ZZSJB到10658300;郑州晚报手机报,联通发701到10655885,电信发18至106592066。3元/月



  福星村村民每天都以这种方式与垃圾场建设进行“抗争”

  广西灌阳:垃圾填埋场改址风波


  2010年7月11日上午9时左右,桂林市灌阳县灌阳镇福星村板栗山屯年仅13岁的女孩王 (未成年人,化名)还在睡觉时,被4位陌生的叔叔叫醒,将一张纸放在床头后告诉她,“把这张纸交给妈妈”。


  “我想爸爸……我和弟弟快一个月没看到爸爸了!”小王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自从6月15日,爸爸就再也没有回过家,我们打不通他的电话。”


  王是灌阳镇福星小学六年级学生,下学期开学将要到县城上初中。她看得懂那张“纸”上的内容。正是从那一天,他才知道爸爸“失踪”的真正原因。


  王所说的那张纸,其实是灌阳县公安局《逮捕通知书》。其正文写着——刘正姣:王发生因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经灌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0年7月11日由本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桂林市第三看守所。


  这张办案人员签名为“周学东、熊富生”的《逮捕通知书》落款为“灌阳县公安局”,时间是2010年7月11日。而其“如未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单位,请注明原因”一栏内显示空白。


  “公安局的做法是违法的!”谈起丈夫被抓,刘正姣显得非常激动,并质疑“王发生其实在6月15日就已经被抓了,按照法律,公安机关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为什么把人抓走一个月才给家属《逮捕通知书》?而且是一个月后签发的!甚至把《逮捕通知书》交给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作者: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马上评论

用户: 隐藏地址 
  登录    点击查看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