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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村村民每天都以这种方式与垃圾场建设进行“抗争”
广西灌阳:垃圾填埋场改址风波
2010年7月11日上午9时左右,桂林市灌阳县灌阳镇福星村板栗山屯年仅13岁的女孩王
(未成年人,化名)还在睡觉时,被4位陌生的叔叔叫醒,将一张纸放在床头后告诉她,“把这张纸交给妈妈”。
“我想爸爸……我和弟弟快一个月没看到爸爸了!”小王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自从6月15日,爸爸就再也没有回过家,我们打不通他的电话。”
王是灌阳镇福星小学六年级学生,下学期开学将要到县城上初中。她看得懂那张“纸”上的内容。正是从那一天,他才知道爸爸“失踪”的真正原因。
王所说的那张纸,其实是灌阳县公安局《逮捕通知书》。其正文写着——刘正姣:王发生因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经灌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0年7月11日由本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桂林市第三看守所。
这张办案人员签名为“周学东、熊富生”的《逮捕通知书》落款为“灌阳县公安局”,时间是2010年7月11日。而其“如未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单位,请注明原因”一栏内显示空白。
“公安局的做法是违法的!”谈起丈夫被抓,刘正姣显得非常激动,并质疑“王发生其实在6月15日就已经被抓了,按照法律,公安机关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为什么把人抓走一个月才给家属《逮捕通知书》?而且是一个月后签发的!甚至把《逮捕通知书》交给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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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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