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规定公职人员交通违章取消评先资格
中原网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阎岩 实习生 王岩)近日,市财政局成立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财政干部职工交通文明出行活动。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公职人员、公务车辆交通违法情况与文明单位评比挂钩。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并被市监察局没收车辆的,取消本处室(单位)评选文明处室及负责人评先资格,驾驶人员是公职人员的取消评先资格,是聘用人员的除名;处室(单位)被处理期间不予配车。
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或妨碍执行公务被通报、曝光的,取消本处室(单位)评选文明处室及负责人评先资格,驾驶人员是公职人员的取消评先资格、取消文明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是聘用人员的除名。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取消评先资格和文明奖。
( 作者: 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阎岩 实习生 王岩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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