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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张尚强被错误逮捕羁押210天患重病 获赔2万多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7-21 08:55:19 来源: 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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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回顾

  2009年2月28日,张尚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羁押,至9月25日被取保候审,共羁押210天。

  2009年11月5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张尚强行为“不构成犯罪”。

  2009年11月19日,张尚强以错误逮捕为由,请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给予国家赔偿。

  2009年12月11日,南山区检察院作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决定。1月11日张尚强不服要求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复议。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4月7日指令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重新对张尚强案作出不起诉决定。4月29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重新认定张尚强有参与敲诈勒索的嫌疑,但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zhaoj)

( 作者: 文/记者高靖 实习生黄宁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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