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巧家县特大山洪造成13人死 从暴雨天灾看保险
7月13日凌晨,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小河镇突降暴雨,山洪猛涨,山体滑坡。截至13日22时,造成13人死亡,30余人失踪,43人受伤(其中11人重伤),部分民房倒塌。
7月8日以来的强降雨已造成湖南、湖北、江西、浙江、重庆等10省市局部地区遭受洪涝灾害,累计洪涝受灾人口1926万人,农作物受灾1036千公顷,因灾死亡51人、失踪77人,倒塌房屋4.2万间,提前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78.4万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16亿元人民币。面对洪水的肆虐,人民的财产遭受了巨额的损失,有哪些保险可以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风险防护屏障应该依次是个人和企业自身、保险、社会援助,最后才是政府,政府的角色是风险的最后承担者,大量的损失应该用市场化经济手段向保险公司转嫁。,因此应当以政府为主导,各大保险公司共同建立一个巨灾风险基金,甚至可以尝试建立巨灾强制保险、再保险、巨灾债券、巨灾期权等“保险衍生产品”,更好地分担我国多发巨灾的风险。
目前中国的保险市场还不成熟,许多国外有的险种国内还没有。经过这次的洪灾,许多保险专家提出建议推出巨灾保险。在国外,不少国家也针对各自国家实际情况推出了一些应对巨灾的保险办法,而目前在国内这方面仍是一片空白。洪涝灾害的再次降临,对灾区大众的财产和生命安
全形成威胁,社会呼吁覆盖巨灾的保险尽快推出,建立巨灾保险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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