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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侵吞征地款 广东湛江法官涉嫌炮制假案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7-11 08:50:53   来源: 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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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充原告

  被告夫妻调解“唱双簧”

  借款“证据”等准备好后,胡某多次打电话给赤坎区人民法院的许某,要求他尽快办理此案。胡某对许某说:“有个简易的民事借贷案,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找个地方做个调解笔录,写个调解书就可以结案。”

  2008年5月7日下午,胡某约许某到某茶居作调解。胡某指使陈某的妻子朱某到茶居顶替梁某参加了这次调解。许某和同去参加调解的书记员吴某自始至终都没对假冒原告梁某的朱某核实身份,也没有按法定程序对她进行必需的询问。

  要“执行”这笔巨款,光有调解记录还不行,必须要开庭,有开庭记录。次日,许某在办公室伪造了一份开庭笔录,编造了一份民事调解书,明确陈某须向梁某偿还借款及利息122万元,分三期履行。当天下午,许某把编造出来的调解书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书让陈某和朱某签收。

  机关算尽:拖执行庭庭长落水东窗事发

  2008年5月16日,胡某又以梁某名义向赤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胡找到该院执行一庭庭长喻某,希望他尽快执行。

  2008年5月19日,庭长喻某组织合议庭作出《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查封、提取被执行人陈某被查封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款123.46万元,报主管领导审批。由于还有两期欠款没有到履行期,裁定书在主管那里没能通过。

  胡某又找到喻某,要求一次性执行完毕。2008年5月19日,喻某亲笔拟好一份陈某同意全额执行的意见书给陈某抄。

  2008年5月20日,朱某把陈某抄好的意见书交给喻某,喻某再次上报法院领导审批。但喻某没有按照领导的批示执行,而是擅自向市中级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这场假案闹剧才算收场。该案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现已被立案查处。朱某等九名村民的征地款也悉数追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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