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波尔多
“犬管办”声音:企业协商解决为上策
就申港人老朱不幸被3只凶猛的藏獒咬伤一事,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该部门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是厂方非主观因素造成狗咬人,那么,企业理应承担起责任,与受害者就医疗、赔偿等事宜进行了协商如何善后。如果是故意指使的,那么,该企业相关人员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据悉,藏獒作为十大烈性犬,作为个人,不允许饲养藏獒等大型烈性犬类,但作为工厂单位和集体而言,可以特定方式饲养。不过,烈性犬应由专人圈养看护,不得开放任其流窜。若是该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由当地辖区派出所通知该厂,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若是其不愿再行饲养,可由其自行处理。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是对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规定。而该法第80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作者: 编辑: )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
网友点击 | |
娱乐新闻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