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见习记者 朱霖 通讯员 刘晓宁)7月1日,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式挂牌,今后凡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活机关事业单位与从业人员产生人事纠纷,皆可在此进行“一站式”处理。
2009年1月,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挂牌后,采取调解先行,依法受理,快立快审等措施处理了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今年,随着劳动和人事部门资源整合的全面实现,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经郑州市编制部门的批准,郑州市劳动人事整合,争议办理机构实现合并,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长期“分家”的局面彻底改变。
据了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合并后,不管是企业劳动纠纷,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发生人事争议,都可以到郑州市所属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一家办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进行受理。
(编辑 禹亚楠)
( 作者: 见习记者 朱霖 通讯员 刘晓宁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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