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联合国7月7日电(记者顾震球 王湘江)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7日说,中方支持联合国安理会为加强对武装冲突中的保护平民做出进一步努力。他同时强调,安理会应重视从源头抓起,在预防和控制冲突方面投入更多精力,同时要把保护平民问题放在和平解决冲突的政治进程的大框架下加以处理。
王民当天在安理会就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举行的公开辩论会上发言说:“安理会肩负着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关注和处理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
王民说,保护平民的责任首先在于各国政府。国际社会可提供建设性帮助,但要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尊重当事国主权,避免强行干涉。联合国与非国家武装团体开展对话应在联合国与当事国合作的总体框架内进行,得到当事国政府的同意。在处理有罪不罚问题上,我们支持发挥当事国国内司法体制的主渠道作用。
他说,在保护平民问题上,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备的国际法规则,当务之急是确保现有规则得到全面、公正、有效的执行。相关联合国机构和国际条约机构应为此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安理会已就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通过了多项决议和主席声明,下一阶段应重点推动这些文件得到有效执行。
他说,联合国维和行动执行保护平民的授权是安理会基于个案做出的决定。中方主张,在对保护平民授权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并综合考虑当地局势及维和特派团的资源、能力,不可一概而论。中方不赞同不顾现实条件在维和行动中盲目推广保护平民的授权。坚持“当事国同意、保持中立、非自卫不使用武力”的维和三原则是确保维和行动取得成功的关键。在执行保护平民的授权时,如果偏离上述基本原则,不但不利于解决保护平民问题,反而可能引发更多矛盾和问题,甚至会危及有关维和行动的顺利开展。
王民说,近年来,安理会高度重视保护平民问题,并为此做出了积极努力。然而,由于武装冲突特点的变化及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世界上不少地区仍有许多平民受到武装冲突的伤害,国际社会在保护平民问题上仍然任重道远。中方对有关武装冲突中平民受到威胁和侵害深表关切,敦促有关冲突方遵守国际人道法和安理会有关决议,保护平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当权益。
他说:“当今绝大多数冲突发生在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联合国应积极调动国际资源,向有关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帮助有关国家发展经济,早日摆脱贫困,消除冲突根源。我们期待联合国大会、经社理事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以及区域组织为此发挥更大作用。”(编辑
踏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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