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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
社会各界对此褒贬不一
随后,记者驱车到裕华路平安大街口、中山路平安大街口,以及中山路建设大街这几个路口了解情况,均没有看到“禁示施舍”的警示牌。
对于裕华路建设大街路口设置的“禁示施舍”的警示牌,记者随机采访了街头市民。在20名受访市民当中,约60%的市民对此持赞成态度。“就是不应该给这些在路口乞讨的人钱,这么做等于是助长了他们的乞讨行为,长此以往他们会得寸进尺。”也有市民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如此管理,对这些乞讨的人未免有些冷酷、不近人情。还有部分市民认为这些乞讨者是“职业乞丐”,占用公共资源行乞,不仅亵渎了人们的爱心,而且影响公共秩序,影响市容。“他们的背后或许有黑手操控,这些乞讨者只不过是被人利用的工具,这应该算是个社会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对此深挖、严打。”
-交管 悬挂此警示牌事出有因
7月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市交管局设施大队的彭连升队长。彭队长表示此警示牌确系他们所悬挂,只是没想到会引发这么多的争议。当初他们处理“堵路乞讨”时,曾派专人专门管理易被乞讨者拥堵的区域,可是效果不好。“我们将这些乞讨者送到救助站,可是没过几天,他们又大批地返回,继续乞讨,为此,耗费了大量人力,却不见效果。后来,经过商讨才决定制作此类警示牌,希望在司机方面杜绝乞讨人员拥堵交通路口的现象。在标语的采用上,觉得‘严禁’更有约束力,会起到更好的效果,没想到会引起市民的误会,我们会马上讨论,尽快作出处理。”
-律师 建议将“严禁”改为“请勿”
记者为此采访了市政协委员、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的康君元律师。康律师表示,针对乞讨人员堵路乞讨的问题,他很早就向市政协做出过提案,希望交管部门采取措施。“我的看法有两方面,第一,交管部门的做法无论从它的本身职责,还是公共安全出发,都是值得肯定的。乞讨人员的这种乞讨方式确实影响了交通顺畅,甚至将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牵连在一起,也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市容,需要治理。第二,从施舍者和乞讨者方面出发,施舍者有‘施舍财物’的权利,乞讨者有生存的权利,交管部门做出‘禁止’的行政行为是不恰当的。这种警示牌的性质本应该是行政倡导,可是带上‘严禁’字样,就变成了行政约束,法律没有赋予交管部门‘禁止施舍’的行政约束权利,所以,这个牌子从措辞上会带有滥用职权的嫌疑,建议将‘严禁’改成‘请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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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尹书月 实习生 李沐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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