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讯(记者 王灿 门泽 徐苏)昨天,记者从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一名马来西亚公民因涉嫌窃取银行卡信息罪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元并驱逐出境。令人关注的是,帮这名外国人辩护的律师是无偿进行法律援助。为外国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这在郑州市还是第一次。
YAPTUKFOO(以下简称YAP)是马来西亚公民,因涉嫌窃取银行卡信息罪于去年6月被郑州市检察院批捕。据了解,YAP原先在吉隆坡从事机械设备安装工作,去年4月应高某(另案处理)之邀来到郑州,本打算批发一批服装到马来西亚售卖。
来郑后不久,高某却教唆YAP在银行ATM机上安装针孔摄像机和读卡器,每安装一套设备,高某就会给他数额不小的酬劳。在高某的指点下,YAP每次作案,总会刻意把自己“包装”一番,以迷惑安保人员。深凹的眼窝,高耸的鼻梁,配上笔挺的西装,锃亮的皮鞋,外加一副金丝眼镜,俨然一个阔绰的外国商人。谁也没想到他会是一个盗窃市民银行卡密码的“跨国小偷”。
在此后一个月的时间里,YAP先后作案11起。去年5月,YAP再次作案时,被银行保安和公安人员当场擒获。据了解,尽管YAP团伙窃得了部分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和取款密码,但因其不具备制作银行卡的高端设备,尚未给用户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
诉讼过程中,郑州市法律援助律师从三方面为YAP做了有力辩护:一是他系初犯,对中国法律不了解,主观恶性较小;二是认罪态度一直很好,积极配合侦查机关抓捕其同伙;三是无证据证明其窃取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已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最终YAP认罪服法,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只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外国人就可以平等地获得法律援助。”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张勇赛主任说,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接受刑事审判,没有委托辩护人时,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以体现外国人的司法人权保障,保证审判程序的公正性。
张勇赛说,YAP之所以成为法律援助对象,是因为他在中国语言不通,也没有钱聘请辩护人,像这种情况,法律援助机构有义务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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