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亚军(左三)
余亚军(左三)
19.湖南省郴州市规划局原局长余亚军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中原网综合消息 湖南省郴州市规划局原局长余亚军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206万余元、美元6000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2009年10月19日下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规划局局长余亚军贪污案”新闻发布会,通报郴州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余亚军及其妻子李晓芳、其妻弟李平安涉嫌受贿一案的开庭审理情况。
新闻发布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罗仲贵代表发言。
据介绍,本案案犯自2001年至2007年共十余次收受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余亚军、李晓芳、李平安与谭红政共同收受人民币117万余元;被告人余亚军、李晓芳共同收受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李平安与另案处理的谭红政共同收受人民币10万元。
在共同受贿中,被告人余亚军、李晓芳夫妇共分得69万元,被告人李平安分得44万余元、另案处理的同案犯谭红政分得44万元。
同时,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余亚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59.2万元,美元6000元及价值7000元人民币的电脑一台。
罗仲贵代表发言说:“今天(10月19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余亚军及其妻子李晓芳、妻弟李平安涉嫌受贿犯罪一案,被告人余亚军、李晓芳、李平安出庭受审,被告人余亚军、李晓芳、李平安的辩护人出庭为上述被告人分别进行辩护,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我院聘请的执法监督员旁听了本案。”
罗仲贵说:“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指控被告人余亚军伙同其妻李晓芳、妻弟李平安及谭红政(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工程老板在承揽工程,工程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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