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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幼女何某不慎将超市货架上的商品碰掉,超市老板借机将何某强奸。
5月9日18时许,呼市托县双河镇前壕村果果超市内发生一起强奸幼女案。接到报警后,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情况。
托县双河镇何某(今年13岁,小学生)在果果超市买东西时,不小心将超市货架上的 商品碰到地上,超市老板贺某(24岁,托县双河镇人)威胁其偷东西,不听话就报警。借此,贺某在超市将何某强奸。作案后,贺某逃往鄂尔多斯市。
托县公安局确定犯罪嫌疑人后,迅速展开抓捕工作,得知贺某逃往鄂尔多斯市,便组织精干警力赶往鄂尔多斯市。
5月13日18时许,民警在伊金霍洛旗那林陶亥镇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贺某供述了5月9日18时在其超市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目前,贺某被刑事拘留。(新华网内蒙古频道-内蒙古晨报 鲁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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