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们的耕地被用来办起了狗场
砖墙上不时出现“藏獒养殖”的牌子
好好的一块田地,如今却成了村民心中的一块伤疤。
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村民将土地集体包给了村委会,本想靠蔬菜大棚致富,谁知却被村委会转包出去养藏獒,还有人办起了工厂炼沥青。
村民:包给村委会的农用地成藏獒基地
这块地位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郎庙村,共72亩,现如今已被各种建筑物挤占。一条窄窄的巷子,两侧高门大院,斑驳的砖墙上不时出现“藏獒养殖”的牌子。
“早在十年前,这里还是一片绿油油的麦地。”谈起它,二郎庙村第三村民组65岁的村民鲍富海语露无奈,他不能容忍自己家的一亩七分地,如今被藏獒“占据”。
鲍富海说,这片地属于二郎庙村第三村民组,是口粮地,却陆陆续续出现了20余家藏獒养殖户,“除了养藏獒的,还有四五家家具厂和一家炼沥青的厂子。”
这里本是村里规划好的蔬菜大棚基地。事情还得从2001年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说起。
鲍富海介绍,2001年,二郎庙村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试点,准备搞农业大棚基地。“当时,考虑到搞大棚能增加收入,又是国家政策,我们村民组共72亩地,全都租给了村委会。”
2001年7月1日,第三村民组和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租期是30年,使用范围为农业用地。然而,这个农业蔬菜大棚的项目却一波三折。
二郎庙村第三村民组组长鲍臭粪当年经手了此事。
他回忆说,村里租到土地后,村民们认为承包费用过高,都打起了退堂鼓,也有的村民租了地之后,干了一年不赚钱,就退租了。鲍臭粪说,村里没人租土地,村委会就把地租给了外人。但没想到的是,原本规划好的蔬菜大棚,却成了“藏獒基地”,“还有人在这儿设厂炼沥青、做家具,只有一小部分地用于蔬菜种植。”
对此,村民们不干了。今年春节前,第三村民组的40多户村民找到律师,准备和村委会打官司。
村委会主任:合同只是一张纸
郝建梅是蔬菜大棚的租户之一,现在,她的“大棚”里养了60多只藏獒,按照市场价,每只藏獒的价格为5万多元。
郝建梅说,2002年,她同二郎庙村村委会签了30年的合同,准备在这里扎根。然而,在搞了一年的大棚种植后,她却发现并不赚钱,“我们就只好转行养藏獒了。”
在她出示给商报记者的合同上,记者注意到,村委会租给她的土地合同有效期到2032年10月。而事实上,根据村委会同二郎庙村第三村民组签订的合同,村委会对这片土地的使用权只到2031年。
对此,二郎庙村村委会主任朱小顺承认,土地是村委会转包出去的。
“我和商户们签了合同,又没让他们干违法的事,他们自己搞违法项目,村委会没有责任。”朱小顺说,“难道我把房租出去,他们杀了人,我也要管?”
至于为何和商户们签合同超出村委会对土地的使用权限,朱小顺透露,这块地马上要征地了,“合同只是一张纸,国家要征地,谁也干涉不了。”
律师:村委会未尽到监管责任
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李东阳律师接手了此案。
“村委会的行为,就是放任土地承租人的土地使用行为。”李东阳说,在这起土地纠纷中,二郎庙村第三村民组的72亩耕地本来是农业用地,但部分租用商户却从事办工厂和养藏獒,并在耕地上搭建长久建筑物,已属非法变更土地性质,违反了土地法。
“2001年,当地村民将土地以租赁的方式交给村里,搞农业大棚基地,但没有很好执行,当地村委会负有监管责任。”李东阳认为,在发现这一现象后,当地村委会应该及时制止,并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
( 作者: 商报记者 肖风伟 实习生 王世宇/文 王春胜/图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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