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伟宾
事实上,囤地现象并非郑州独有。国土资源部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闲置土地的房地产用地约1万公顷。
无疑,囤地的巨额经济利益是不少开发商对此乐此不疲的主要原因之一,更成了高房价的主要推手。
尽管国家屡次出台土地调控政策,国土资源部甚至在本月初出台了意在打击囤地的“19条新政”,但专家认为,能否抑制囤地行为,地方执行力仍是关键。
■ 现状
房地产用地全国闲置1万公顷
“增加土地面积不等于增加建筑面积。房荒依旧,供应不足,惹高房价。因为土地供应虽在增加,但无法避免开发商拍地到手后,捂地不盖楼,这就是囤地了。”顾云昌带队的民间组织——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最近发布2009年末企业土地储备排行榜单,其中恒大地产土地储备5000万平方米,碧桂园是4150万平方米,分列前两名。
而同时发布的2009年企业新增土地建筑面积排行榜中,商报记者发现,总储备最多的恒大地产未进入前十名,储备第二的碧桂园只列新增建筑面积的第八名。“他们买地多盖楼少。”经过仔细计算,一名新浪网友发现。
对于这种行为,国家也是想尽办法进行抑制。2009年12月24日,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涉及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等9省区。
2010年1月8日,国土资源部继续“晾晒”7宗闲置土地,令人诧异的是:晒太阳的土地竟是不同时期的“地王”。华润置地、保利地产等“大户地主”名列其中。
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的一个著名论断:不存在自然意义上的资源稀缺。这条观点,形象总结了此类地荒现象。
所谓的“闲置房地产用地”,就是从某些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储备中诞生的。
据国土资源部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闲置土地的房地产用地约1万公顷。
在土地市场上,众多“囤地”房地产企业仍然在积极抢地。
■ 分析
也有开发商是“被囤地”
“郑州市场高层建筑,成本一千多元一平方,多层八百元一平方,而地价是建筑成本的多倍,如何降低成本?只能从地上想办法。”郑州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中国房地产商会联盟副主席赵进京则认为,没有地的房企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尤其上市企业因其本身的运作特性,需要每年有新的楼盘投入建设,新的土地纳入发展规划。所以上市房地产公司对土地储备情有独钟。
他说,“目前,和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比,我们的土地是国有的,开发商买的是70年土地使用权,土地稍显稀缺,所以储备土地就像从前的农民储备萝卜白菜过冬天,多买地,怕冬天买不到了。”纵观国内的地价变动,只增不减价成为时局,有实力的房企注重土地储备,以求降低成本。
“照这样推断,他们的萝卜白菜如果过量收集,恐怕不只能应付一个冬天,而是十年二十年的冬天,他们是想当蔬菜商吧。”面对这个观点,一位网友质问道。
赵进京表示,土地储备中的地块逐渐变成闲置土地,有几个原因,比如,“某些公司接地后,惧怕市场低迷,利润过低甚至赔本,于是坐观其变,但放置的时间越长,在资金人力上要面对更大的困难,逐渐丧失开发实力,最终荒了地。”
对这种现象,郑州尚地地产顾问公司总经理张尚认为,“政府土地出让价格过高,使开发商无法在当前楼价中取得最大化利润,遂使他们放缓开工日期,待新的楼价标准出现后,即房价上涨后,才愿开工。”
在地产行业媒介工作的郑先生介绍,还有一种“被动囤地”公司,涉及政府规划问题无法动工。原来郑州有一块地,政府卖给B公司,之后政府规划意欲使用这块地修立交桥,要给B另换一块地,但B不同意,协商时间可能持续一两年。
而另一名业内人士则分析说,房地产商分两种,一种是纯粹的地产商,一种是房地产商,后者既囤地又盖楼,前者则纯粹做土地倒卖的营生,他们几乎不盖楼,只转让土地。这才是“囤地”性质的房地产企业,也是造成大面积闲置土地的祸首。
■ 利益
如果几年前囤点地,现在能翻10倍
2009年底,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出让位于郑州农科路南附近一块地,面积68.54亩,被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以总价47322万元拿下,每亩地拍出690.43万元。就在此地附近,农科路北、文博路东西两侧,一块131亩的纯住宅地块在2009年初,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以起始价40053万元拿下,每亩地价约304万元。
从年初到年末,在郑州近乎同样位置地块,每亩均价从304万元升至690.43万元。
业内人士透露,“郑州的地价自2005年猛涨,之前基本上在100万以内(每亩),所以当时廉价买的地如果空置不盖,放到今天转手最多可赚十倍。在近年高调出台土地政策之前,政府只对此类延期开发的闲置用地征收少量的土地控制税罚款,某些公司宁可被罚,也不动工。因为土地增值差价利润更高。”
上海一家房地产公司,囤地达9年,获利40亿元,其耐心与毅力可见一斑。SOHO中国总裁潘石屹举例比较,几年前,两家开发商同时拿下同一地段两块土地,一家开发商建了房子,卖出房子后发现没赚多少钱;另一家开发商囤着地,什么都不做,最后把土地卖给别人,赚的钱是第一家开发商的几倍,“如此循环往复,在房地产界,少圈地的反而成了另类”。
他直指上市公司囤地现象惊人,认为以这些公司开发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它们的囤地规模,最少的也在20年以上,最多的超过100年。所以,在房地产业中,“养鸡的不如倒蛋的”,盖房的不如囤地的。土地增值利益是导致囤地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
■ 前景
地方执行力是土地新规之本
大额土地的囤积,让开发商赚足了银子,却留下老百姓在高房价里苦苦挣扎。
来自民间的力量不断向政府施压,要求抑制房价,但政府知道,根本仍在土地。
自2009年5月,国土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中,首次约定了建设项目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这些规定的出现,从土地关头,抵制投机,防范风险,实施了对房价调控的土地政策。
而对土地政策能否取得实效,潘石屹曾在博客中表示担心,“政策的执行难点在地方政府方面。如果由地方政府执行,标准如何确定?比如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囤地,是从颁布土地证的时间算起,还是从其他时间算起?如果开发商有1000亩土地,只开发了10亩,其余的990亩算不算闲置,这些细节需要量化。”
此次,在国土部19条新规中,已将细节量化:土地出让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套型面积及比例、定金、交地时间及方式、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开竣工时间及具体认定标准、违约责任处理。
规定上述条款约定不完备的,不得签订合同,违规签订合同的,必须追究出让人责任。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并将从四月起,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对土地利用及时进行监控。
■ 手记
多次采访未能讨来囤地名单
认定了23宗闲置土地,但未透露这些“地主信息”。
对于首次对闲置土地实施收回的郑州来说,我认为这是新闻的关键所在。
新闻发布会当日,记者的同事就试图拿到这些名单,但遭到拒绝。
事实上,在听到同事说有关部门不愿透露具体信息的时候,我多少还有些窃喜:总算有了一些挑战。
但我过高地估计了自己,也过低地估计了有关部门守口如瓶的决心,前前后后10余次的采访和约请,还是未能拿到那份“十分机密的名单”。
拿囤地开刀,意在剑指高房价。本来是值得鼓掌欢呼、大快人心的举动,缘何就如此这般遮遮掩掩,为何不能向公众交账?
百思不得其解。
( 作者: 见习记者 马静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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