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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新《办法》禁止中介机构代售保障性住房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3-19 11:28:23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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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网3月18日18时讯(记者 任晓峰)为确保政府住房保障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切实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各项权益。已提请市政府研究建立建设计划准入和退出机制,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开发企业资质必须达到三级及三级以上;续建项目和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必须先行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和土地预审,要根据区域需求合理确定项目布局;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有效期为两年,凡两年内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计划予以废止。

房源控制,根据郑州市新修订的《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销售。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销售保障性住房;禁止中介机构代售保障性住房。今后,凡开发企业擅自销售保障性住房或利用中介机构、单位和个人代理销售保障性住房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科学监管,重点对手续不全开工建设的、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合同备案的、擅自销售(预定)房源的、擅自改变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擅自改变廉租住房配建比例的以及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严格控制定向开发和销售,除住房困难企业和独立工矿区等符合政策的项目外,一律不得进行定向开发。要根据定向单位的在编职工人数严格核定购房资格、套型面积标准,多余房屋纳入统一管理,面向社会公开销售。对违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建议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资质证书。

    新《办法》改过去摇号抽签为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为确保《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即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郑州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同时起草了《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轮侯办法》,经郑州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与《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同时公布实施。

  本办法改过去摇号抽签的方式为《购房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在区房管部门复审后自动生成。后续申请人顺序号依次自动递补。

  新《办法》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各项权益

  中原网3月18日18时讯(记者 任晓峰)新《办法》供应对象变化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单套建筑面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需求,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严格控制套型面积,小套型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中套型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同时规定“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住房状况、家庭人口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可适当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

  供应对象,由原《办法》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变化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主要表现在收入和住房两方面:

  1.收入方面,原《办法》中是“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倍”,

  新《办法》中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2.住房情况,原《办法》中是“无住房或者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新《办法》中是“ 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另外《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购房人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

  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优先回购。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时,购房人应当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责编 zha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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