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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长张军劝百姓少打官司被网友质疑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3-13 06:56:37 来源: 河南商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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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资料图)

    3月11日晚,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做客中国广播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劝百姓少打官司, 更不要敢于打官司。此番话引发商报微博博友们的热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不是法治建设的倒退。

  新闻事由

  最高法副院长劝百姓少打官司

  昨日,一则关于打官司的新闻引起网友强烈关注。

  这则新闻和最高法副院长张军有关。

  3月11日晚8时,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张军做客中国广播网,与网友在线交流。

  他说,普通老百姓,邻里家庭生活当中发生一些矛盾是很正常的,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不要敢于打官司,也就是说,能够通过人民调解、通过德高望重的长者替你主张权利, 替你说话,把问题解决了,就不要打官司。

  他认为,打官司既劳民伤财,又伤感情。我们中国的古话就是以和为贵,一打官司就伤了和气。所以,我们在诉讼当中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邻里、家庭纠纷,会尽最大的努力去调解,目的就是想让当事人今后能够有一个更和谐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

  如果硬判下来,对方气没有消,不自动履行应该履行的赔偿义务,法院再强制执行,恐怕当事人之间一生都会生分,弄不好还会激化矛盾。

  “所以,作为一个法官,我真诚地希望我们的老百姓,能不通过打官司解决的那些纠纷,都不要打官司,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少,是我们社会越来越和谐的一个表征。”张军说。

  正方:有利于创造纯和民风

  “代明飞雨”(河南商报微博博友,下同):其实张军说的是有道理的,请各位仔细看他用的字是:能不……能够……是在劝人们要冷静且理性地去解决问题、纠纷、矛盾、争议……只有到无法、无能、无力、别无他法时再去打官司。我赞成!

  博友“江山多娇”:赞同张军的观点。法律不是万能的,事实上,当需要动用法律来解决的时候,通常已经是当事人和社会已付出了巨大成本之后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才不得不借助的手段。因此,不打官司就能解决的方法何不尝试一下呢。

  博友“围炉夜读”:张军讲得很好,司法成本很高,不但当事人要支付成本,纳税人也要支付成本。倡导调解和谐忍让是创造民风纯和的必要手段。

  反方:和法治建设方向相背离

  “榆木青蛙”(河南商报微博博友,下同):张军言论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向相背离。这是法治社会的倒退,通过这些年的普法教育,老百姓才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劝老百姓少打官司是走回头路。

  博友“Adwardz”:这是因为他们喜欢打经济类的官司,这类官司诉讼费比较多。

  博友“北方的狼”:这样的劝说还有一个坏结果,就是有些矛盾虽经过调解化解了,但并没有真正实现公平,这样就会埋下隐患,说不定哪天就旧事重提,最后还得到法院打官司,还不如早日裁判解决的好。

  某博友:打官司是因为解决的途径都走了,迫不得已才去法院的。所以,这样的劝说没有任何说服力。

  业内点评 法院应将精力放在司法公正上

  对于张军的说法,著名公益维权律师郝劲松表示不可行。

  他说,法院之所以设立,就是为民众解决争端提供的一个裁决机关,邻里之间发生争执,有时候很难请到所谓的“长者”等调解。但同时,我国从中央到地方也没有设立这种调解机构。“没有这样的机构,让民众画饼充饥,很不现实。”

  他认为,要想不劳民伤财,让百姓对司法判决产生敬畏,胜败皆服,关键是做到司法公正。

  “老百姓有争执到法院打官司,只要法官不枉法裁判,肯定会化解矛盾,这也是化解矛盾的一种途径,和调解等方式并不冲突。”

  他认为法院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上,而不是劝民众不打官司或少打官司。

  “别忘了,有争议走诉讼途径,也符合法治社会的基本特点。”郝劲松说。

( 作者: 记者 王红伟 王海科 实习生 王迎节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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