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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保护何时在郑州“热”起来(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09-07-28 09:13:08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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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下民工们仍然在进行高空作业

  近段时间,“热”这个词成了郑州人用的最多的“关键词”。刚刚送走了持续多日的40℃左右的极端高温天气,眼下,我市又进入了一年中最为炎热的“三伏天”。高温天气给广大市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让众多户外劳动者尝尽了苦头。

  随着“苦夏”的到来,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也随之产生了:高温环境下,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护?应当采取哪些有效的举措,来应对席卷我们这座城市的滚滚热浪?记者调查发现,与时下炙热的气温相比,这个问题却是相当的“冷”……

  高温频频“烧烤”郑州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高温天气频发。气象资料显示,在刚刚过去的6月份,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我们这座城市都被高温“烧烤”着。为此,6月的后半月,省气象台在短短15天内先后发布了对郑州等地的18个高温预警信号。

  6月19日以来,省会气温一直居高不下,连续多日维持在34℃以上。尤其是6月21日,郑州的最高气温上升到了40.1℃;24日,郑州的气温更是节节攀升,据市气象台地面监测站监测,当天最高气温达到了41.9℃,刷新了我市6月下旬的历史最高气温纪录,成为1951年至今6月下旬的最高气温。当日,省气象台连续发布了3个高温预警信号。

  6月份,我市还多次名列全国气温排行榜前列。6月24日,中央气象台监测显示,全国气温最高的城市是石家庄市,达42℃;郑州次之,为41.9℃,仅比石家庄市低0.1℃。

  据省气象台的专家介绍,在气象学上,最高气温超过35℃时,被称为“高温热浪天气”;气温达到35℃~39.9℃时,称为“酷热”;气温达到或超过40℃时,称为“极热”。当气温达到32℃~34.9℃时,人们就会感觉十分炎热,而最高气温超过41℃的天气在郑州比较少见,平均6~7年才可能发生一次。

  持续多日的“高烧”天气“撂倒”了很多人。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统计显示,从6月21日到24日,该中心4天内接诊中暑病人66人次,其中24日一天就多达10人次。

  7月14日是今年农历夏季“三伏”的第一天,常言道“热在三伏”,这就意味着,一年中最为酷热的“三伏天”已经来临了。气象资料显示,1966年7月19日,我市曾出现了43℃的极值高温。为了预防高温引发的中暑,从7月20日起,我省气象部门开始试行发布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

  天气频频“发威”,记者在街头看到,在滚滚“热浪”中,遮阳帽、遮阳伞、墨镜成为很多郑州市民出行的必备品。到了中午,大街上更是烈日灼人,马路上的车辆和行人明显减少,出行的人们都是行色匆匆。因为气温很高,乘坐没有空调的公交车时,感觉车里的座椅和扶手都热得烫手!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马路上有时候热得就像要冒烟一样,上下班走在街上,我都被晒脱皮了!”安女士也坦言自己对高温十分畏惧:“这些天我经常待在屋里开着空调,尽量不出门。”

  在郑州人近期的言谈话语中,天气成为街谈巷议的焦点,也成了网友们谈论的主要话题之一。网友“野外漫步者”发帖说:真的知道啥叫“热浪”了!网友“哈雷朝圣”说:我热得全身都是汗,背后都是痱子。网友“一品之晓”也说:热,真热!头昏昏的!网友teambuyzz1则不无诙谐地说:难道是小孙把炼丹炉踢到郑州了?

  街头高温作业随处可见

  7月17日上午,天气十分闷热,看到国基路沙门村附近的建筑工地上,民工们冒着高温在忙碌着,中牟万滩乡瓜农邢留增献上了一份爱心,请民工们免费吃西瓜降温。

  一个普通农民,为何要请民工吃西瓜呢?原来,邢留增也曾在建筑工地上打过工,对民工们在烈日下劳作的艰辛深有体会。

  然而,高温天气中能享受到降温“待遇”的劳动者,却是凤毛麟角。

  记者在街头采访发现,虽然天气持续高温闷热,在没有防暑降温措施的情况下,许多人仍然在坚持工作。众多建筑工地也没有停工,民工们忍受着酷暑的煎熬紧张地施工,还有人照常进行着高空作业。

  7月3日,省气象台对郑州等地又一次发布了高温橙色预警信号,下午2点30分,郑州的气温飙升到了36.5℃,记者走在马路上,很快就出了一身汗。

  在陇海路上,交通协管员牛大姐一边擦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一边维护着交通秩序。她告诉记者:“这样的高温天气,站在马路上虽然有遮阳伞,还是热得受不了。我上班时都带一大壶水,每天都要大量喝水还是渴得要命,经常有头晕的感觉。”

  如果说交通协管员尚且有遮阳伞遮挡烈日,那么很多打工的民工兄弟则完全是“赤膊上阵”。下午3点,记者来到中州大道上的一处建筑工地,只见工地上的升降机正在轰隆隆地运转着,十余层的在建楼盘上,几十名工人光着脊梁,暴晒在烈日下工作。

  来自信阳的民工张秋生等人正忙着往楼顶上搬运钢筋,记者看到,这位农民兄弟满头大汗,光着的脊梁已经被烈日晒得起了一层皮,汗水浸湿的衣服紧贴在身上,一道道白花花的汗渍很是显眼。张秋生告诉记者,他们每天要和其他季节一样早出晚归地干活,并没有因为天热而停工,“俺们每天都在楼顶上干活,太阳把脚下的楼板也晒热了,上面晒下面烤,实在是太热了,俺们干起活来可以说真是挥汗如雨!”

  “天气这么热,老板有没有给你们发过降温费之类的高温补贴?”记者问。听了这话,张秋生连连摇头:“俺打工十几年了,从来没有听说过啥是高温补贴!天热时,包工头只会提些大桶的茶叶水来让民工喝,哪里发过降温费呀?!”

  在花园路上,几名环卫工人正在打扫卫生。一位姓刘的环卫女工拿着扫帚,弯着腰飞快地清扫着大街上的垃圾,她肩搭一条毛巾用来擦汗,白色的毛巾已经被汗水染成了灰色,脸被太阳晒得通红。“干我们这种活儿,天热了根本没地方躲,越热越要加快速度,好早点干完活!”刘女士说。

  “温度这么高,你们单位有没有采取什么防暑降温措施?”问到这个问题,这位环卫工苦笑着告诉记者,前些年,环卫公司在夏季时还发点西瓜、清凉油等消暑用品,这两年却很少发了。

  高温保护遭遇法律难题

  高温酷暑天气,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高温环境下,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停止户外作业?不能停工时,是否应该给劳动者补偿高温费或高温假?劳动者的权益应当如何保护?

  高温天气下劳作,劳动者极易发生中暑。省人民医院急诊科的李主任介绍说,高温天气时连续在户外工作,可能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暑,引发脑功能障碍,甚至会因为血管和神经调节失常而危及生命。户外高温作业的人员,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感到不适应立即休息。

  然而,目前相关法律对高温作业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却显得软弱无力。

  我国现行的唯一的高温劳动保护方面的全国性法规,是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制处处长李喜明认为,该条例发布已经近50年了,如今时过境迁,其中的大部分条款都不适合目前的社会现状。再者,这项法规规定模糊,没有具体实施细则,也没有规定法律责任,即使用人单位不遵守,也难以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缺乏可操作性。

  我省于1997年颁布的《河南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运转、及时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并对粉尘、毒物、高温、噪声、体力劳动强度等进行检测分级,对事故隐患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必须限期进行治理。”李喜明说:“在气温超高时如何进行劳动保护,在这个法规中很难找到具体的法律条文。”

  去年5月,我省还发布了《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时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个工作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10元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支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包含高温津贴。

  令人遗憾的是,这项规定也非强制性的,没有相应的处罚机制,如果用人者不发放高温津贴,劳动监察部门也无法强制执行。劳动者只能向工会组织反映,或者申请仲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高温津贴似乎是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职工才能享受的“专利”,私营企业的员工、农民工很少能享受到这种待遇。

  市民李先生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多年,却没拿过一分钱高温津贴。他说:“民营企业根本就没有高温津贴这个待遇,现在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这笔钱更是能省就省了。政府部门不查,很多企业就当没有高温津贴这回事儿!”

  对于民工们来说,高温津贴是做梦也没有想过的想法。张秋生向记者坦承:“俺们能拿到属于俺们的工钱就算烧高香了,俺不懂得多少法律,也不知道怎么来维权,天热时能喝上点茶叶水降降温就不错了!”

  省社科院的一位专家认为,跟企业相比,员工明显处于弱势,单靠员工个人的力量,无法跟处于强势的企业抗衡。只有政府职能部门严格管理,工会等组织加强监督,高温津贴等待遇才能得到落实。

  显而易见,面对高温酷热天气,当务之急,是尽快进行立法,用法律保护高温下的劳动者。

  目前,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时维护自身权益,能够适用的切实有效的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按照这项法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依法获得赔偿。发生中暑现象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郑州昂道律师事务所的邵存灵律师认为,这项法规显然是侧重于事后补偿。

  因此,邵律师呼吁,应当尽快制定全国性的法规,对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防暑降温措施,作出具体的规定。比如规定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在建设、交通、冶金冶炼、交通运输等岗位露天作业的工作者,在野外、高空等条件下的劳动者,要错开上午11点至下午4点的高温时段安排工作,不能停工的要有工作时间限制,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为劳动者配备遮阳篷、藿香正气水、绿豆汤等防暑降温设施和用品等,只有有法可依,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据了解,重庆等地已将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纳入了法制轨道。

  2007年5月,重庆市专门制定了《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高温天气的不同等级,向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每人每天5~20元的高温补贴,每年的5月至9月,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卫生清凉饮料等。

  针对近期出现的高温天气,一些郑州市民则呼吁开放防空洞,供市民纳凉。

  前不久,杭州、温州、苏州、重庆、西安、合肥、武汉等城市开放市内部分防空洞供市民免费纳凉的做法,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郑州人的关注。很多市民建议我市借鉴外地的做法,开放一些地下防空洞,让市民纳凉避暑。

  (编辑:徐珂珂)

( 作者: 郑州日报记者 余英茂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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