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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拟将推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09-05-01 09:25:20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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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市目前有不少于70万辆的电动自行车,60%家庭至少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个月,市政府法制局发布《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我市拟将推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昨日上午,市法制局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请来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市民群众、管理部门等12名代表发表意见。12名代表在电动自行车时速限制、收费标准、市场准入、外形标准等方面发表了不同意见。市法制局局长万建中表示,该征求意见稿将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市政府研究,预计年内将出台该管理办法。

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外形、重量、时速都符合标准的寥寥无几。

  

  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应该吗?

  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当登记

  对于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12名代表一致表示赞同。

  政协委员李迎霞说,城市管理应当做到有法可依,不应出现管理空白,而如今大量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就处于管理真空状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司久贵表示,如今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必要性和迫切性,而且是有法律依据的。“现在不需要再争议电动自行车需不需要上牌、可不可以登记的问题,所有的意见应当统一到法律上来。”

  司久贵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登记种类由省级政府规定。“之前,郑州市也专门向省政府打过专题报告,得到了同意的回复,新近实施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也明确,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时速限制在20公里以内,科学吗?

  国家法律已作明文规定,政府规章应服从

  征求意见的《办法》规定,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这一限制让许多市民不解。

  座谈代表朱冠家则认为,不要设定最高时速,电动自行车作为新能源交通工具不应有所限制,否则不利于科技发展。“不能让政策和实际脱节,现在多数电动自行车都能开到每小时30公里以上,自行车正常行驶时速也达到20至40公里。”

  他举例说,汽车科技进步很大,速度越来越快,但没有从技术设置上给予限制,只是根据道路情况设定限速。“应当从管理上多下工夫,而不是单纯限制。”

  对于朱冠家的说法,另一名群众代表提出了不同意见。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徐晓慧说,电动自行车的身份早已明确,属于“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非机动车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在非机动车车道骑行的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政府制定规章应当依据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立法原则。

  郑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常志军也明确表示,这个速度限制不是政府、人大、交警支队制定的,而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

  国家设定的外形标准,适宜吗?

  代表:标准距今已有10年,可设立地方标准

  电动自行车要实行登记管理,这样的消息牵动了郑州众多电动自行车商家的心。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具有脚踏行驶能力等要求。按照这一标准,目前郑州市面只有1/3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因此,如何给这些标准外的电动自行车定性,自然而然为电动自行车商家所期盼和关心。

  作为行业的代表,省电动车商会会长崔福玲提出了反对声音。他说,重量和速度是两个超标主要原因。“一个电池都40斤,整车怎么可能会不超过80斤?又不是自行车。”他认为,仅是重量的规定就把大多数电动车排除在外。

  记者走访了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老板祝先生,他说,顾客更喜欢速度快一点的,像摩托车那样,能带人。“我们以前也都进过小车(符合标准的),但销量很差。”

  崔福玲的意见是,国家的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距今已经有10年时间,早已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建议郑州市应当设立地方标准,这样才能发挥一个行业的带动作用。

  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制,需要吗?

  代表:建议工商、质检联合出台准入目录

  据郑州市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组数据表明,我市电动自行车每周都要失窃150至180辆。如今,许多被盗的电动自行车经过改装再次进入市场销售,还有大部分杂牌厂家拼装车辆,贴上正规品牌上市销售。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后,这些车辆是否就可具有合法身份,登记制度是否需要市场准入制呢?

  崔福玲认为,电动自行车市场十分复杂,消费者不好鉴别哪些车辆属于合格产品,因此建立市场准入制十分必要。而徐晓慧则从管理层面上也提出同样看法。她认为,既然电动自行车需要公安机关登记上牌,哪些符合标准公安机关不好掌握,因此应当从上游管理上进行控制,建议工商、质检部门联合发布一个合格的厂牌、型号目录,公安机关可根据目录进行上牌。

  交警支队支队长常志军建议,今后电动自行车也应效仿机动车上牌登记,每年下达或更新目录,在目录内的视为合法给予登记。

  电动车与电动自行车,一样吗?

  不同,符合标准的才是电动自行车

  不少市民,都将电动自行车简称为电动车,其实两者完全不同。此次征求意见登记上牌,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而言。究竟这两者有何区别?

  崔福玲说,所谓的电动车,就是电动摩托车和豪华版电动自行车,据他了解,郑州市场上这种豪华版车占了60%市场份额。郑州市检测中心主任助理郑广见认为,征求意见稿中应明确适用范围,目前郑州市面上大部分都是电动车,而非电动自行车。

  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明确允许上路。市面上出现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作为明确规定,而是由各省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崔福玲也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最好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如果该规章立法后,商家也应根据市场情况做及时转型。

  买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怎么办?

  可以登记,须有合法来源证明

  登记上牌,对于正在使用不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族来说,会有什么影响?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常志军解答:考虑市民财产损失问题,已购买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也将给予登记上牌。

  他说,这部分车辆登记,必须符合两个前提条件,首先应当在该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其次应当出具合法来源证明。 “这是为了防止一些被盗车辆通过登记。”

  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车辆设计时速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应当加装限速装置或采取其他限速措施后,才能予以登记。

  (编辑:徐珂珂)

( 作者: 郑州晚报记者 孙娟/文 马健/图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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