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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流浪汉 善行也得合法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08-12-18 08:41:01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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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农民韦建设12年间收养150名流浪汉,管吃管穿管调教,让其给自家养鸡场做点事,每年开给2000元工资,但民政等部门却对此提出质疑。(12月17日《郑州晚报》独家责任)

  就人道主义和显性效果来看,这位农民是做了件大好事,大善事。这些流浪汉如果不被他好心及时收养,继续流浪街头,不仅影响市容,有的很可能早就饿死、病死、冻死,不在人世了。经他收养,这些问题都解决了,而且还为民政收养节省了财政开支,这对流浪汉、对社会,对节省财政开支都有好处。

  不过,如今非同往常,善举也要善行,行善也要合法,不能擅自行事。个人收养流浪汉虽为善举,但需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否则收养处于封闭状态,监管无法到位,一旦出现虐待,流浪汉变成了奴隶或家奴,其人身权和自由权就无人伸张。如果流浪汉行为正常,就应按照劳动法支付其劳动报酬,每月只给200元工资,这是对他们劳动所得的剥夺,必须受到追究。还应看到,流浪汉有真有假,假如有违法犯罪前科,藏匿养鸡场逃避警方追捕,收养的养鸡场便成了犯罪避风港,便给警方办案增加了难度。

  韦建设12年收养150名流浪汉未受到干预,也说明洛阳市民政部门有不作为之嫌。

  人们有理由要问,那里怎么有那么多的流浪汉?民政救助的欠账为何那么多?这么长的时间,民政部门为何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自由发展,如若因此衍生出祸端来,该由谁担责?现在事已至此,民政部门应主动出击进行干预,不要再等待韦建设主动与自己联系。或将流浪汉全部领到救助站来,或委托韦建设有条件地收养,不给收养领域继续留下一个容易衍生问题的空间。

  

  

  

 

( 作者: 张永琪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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