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医务人员、教师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物品销售方财物,数额较大的,将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11月25日《新京报》)
“医生教师吃回扣算受贿”隐喻底线失守
孙美堂在《耻感、罪感和底线伦理》一文中指出,当代中国社会最严重的价值危机不是道德理想的失落,不是功利主义和世俗文化的泛滥,而是中国文化中底线伦理在一定程度上的崩溃。
医德沦丧、医风下滑已成不争事实,“红包”也似乎成为医院的“肿瘤”久治不愈,佐证了本应成为社会底线道德的医德成了空中楼阁。而“范跑跑”和“杨不管”则成为“师德沦丧”的标签或者代名词,教师的职业道德遭遇到了强烈的怀疑。
笔者并不认为医生教师吃回扣算受贿就能消除“吃回扣”现象,因为对医生和教师来说,隐性制度似乎比显性制度更重要。因此,面对社会底线的失守,寻求法律途径并不见得是最佳或唯一选择,我们必须从显性和隐性的双重角度寻求解决的路径。朱四倍
新增的“受贿罪”不过是补丁程序
现行刑法将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严格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现在,明文规定医生教师吃回扣以受贿罪论处,可以看作是对民意的对接。
美中不足之处在于,这种升级版本只是针对某些社会问题研发的补丁程序,可以修补漏洞,杀灭某些特定病毒,防止病毒大规模繁殖,避免其继续侵扰腐蚀社会网络肌体。但其局限性也正在于,这样的补丁不能像一个功能全面的杀毒软件可以自动升级,全面综合地扫描整个社会肌体,及时查杀各类病毒于萌芽状态。
在传统的道德排行榜上,医者和师者,医德和师德,都是并列前茅的。我们不是道德卫士,不愿意将什么事都泛道德化,而且稍有常识者也都承认,这两种职业的从业者的道德素质,就算不比其他行业人高,至少也低不到哪去。但是现在竟然专门针对这两者增设受贿罪,不能不令人反思。
( 作者: 李晓亮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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