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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7月1日起实施“电子房本”将是房屋唯一身份证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08-03-29 08:59:38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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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了《房屋登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本地正在对房地产登记规则进行梳理,明确登记机构职责、登记日、预告登记等方面的内容。今年年底前,全国都要实行房屋登记簿制度,并全国联网。 

  7月1日起,房屋实行“电子房本”

  根据新的规定,房屋登记簿将是判断房屋归谁所有以及房屋有关情况的根据,房产证与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不一致的,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内容包括房屋自然状况、房屋所有人、交易、处理等情况,在电脑上可以查询,所以也叫“电子房本”。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个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簿全部是统一的,如果在郑州购房,房屋登记簿就由郑州市房管局管理。市房管局会根据登记簿上的内容,再给购房者发放一个登记证或房产证。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新出售的房屋或二手房过户,都要持相关证明、缴纳相关费用,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

  打开“电子房本”,可查房屋所有信息

  该办法要求,房屋登记簿上记载有房子的所有内容。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现在,市民要想了解房屋的具体状况,只能一项内容一项内容地查询。比如了解房子面积多大、房屋共有情况、房屋抵押情况,需要分几次查询。而有了“电子房本”后,每套房子都会有一套完整的资料。只要在“电子房本”上输入房主的名字、身份证号码或者房屋具体的位置,就能看到房子的所有信息。

  预告登记可防止“一房两卖”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也就是说,购房者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后,如果担心自己的房子“出事”,可以提出申请预告登记。一旦进行了预告登记,房管部门的系统档案中将“存档”,开发商在此期间内不得将房子卖给其他人,从而防止出现“一房两卖”的现象。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特别在房地产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卖家或开发商时常会出现毁约涨价的情况,宁愿赔偿双倍定金给“前业主”,再高价卖给其他人。

  “电子房本”将是房屋唯一的“身份证”

  《房屋登记办法》还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为此,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电子房本”今后将成为唯一标准,现在房产证的作用也将被“电子房本”取代。购房者一定要改变以往的重房产证、轻登记簿的观念。为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购房者需要及时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登记状况。

( 作者: 晚报记者 胡审兵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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