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三提防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0年09月12日 09:57   


  在目前市场发展的“非常”时期,部分不法中介迫于资金压力,极有可能出现卷款逃逸的现象,因此买卖双方更加要防范交易风险问题,交易过程中更应注意中介公司操作的严谨性与规范性。百姓应谨慎处理交易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要尽量选择能够做到“透明交易”以及注册资金数额较高的中介公司。因为“透明交易”已明示买卖双方见面、法律人员陪同,买卖双方见面并签订三方居间担保合同,这从根本上杜绝了中介公司出现“囤积现金”、“赚取差价”以及“卷款逃走”等现象的发生。即便是出现问题,选择注册资金较高的公司赔付也相对更有保障。


提防低吞高吐赚差价


  据“链家”市场研究中心资料表明,到目前为止,人们预期的卖家集中抛售、价格大幅走低现象并未出现。因此,对于新政能够抑制房价继续上涨的说法,百姓表现出既希望成真又心里没底的矛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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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一些中介公司正是利用百姓的迷茫心理状况,让业主相信房价下降已是大势所趋,并打出现金收购的招牌,低价收购业主手中的房屋,再利用买主对目前价格走势很难判断的心理,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及中介行业的信誉。


提防混淆区域差异


  市场专业人士认为,未来二手房价格走势既不会整体同涨也不会同降,由于北京市场区域化明显的特殊格局,在不同区域的差异化可能会愈加明显。未来的市场特点会是增量房大于存量房的区域价格难涨、存量房大于增量房的区域价格难跌的局面。因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一些中介公司就很可能利用严重的区域差异性,给卖主制造“整体价格同降”的烟雾弹,从中赚取高额差价。


 

 

责任编辑:任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