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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夸大案情报案的背后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06-12-29 09:56:52 来源: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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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许昌一位货车司机向鄢陵县公安局报案称4桶真菌淀粉酶在运输途中被盗,并说这些淀粉有毒,人一旦吃了会危及生命。公安人员一方面立案侦查,一方面确定淀粉的毒性,同时通过当地媒体提醒群众拾到后不要吃,应该尽快与公安人员联系。这些淀粉真的有毒吗?这起报案的背后还有别的隐情吗?

    报案有毒淀粉被盗

    11月28日深夜,大地一片静悄悄的,一辆车牌号为豫K53351的东风小霸王货车行驶在许昌到周口的公路上,司机是许昌县河街乡半坡铺的王振川,他车上拉着真菌淀粉、防冻液和药厂使用的设备,这些货物是周口和驻马店两个企业购买的。当其行至许昌县张潘乡与鄢陵县只乐乡交界地段时,他感到车有晃动,立刻将车停在路边检查,结果发现车上的4桶真菌淀粉酶、12桶防冻液以及4件药厂设备不翼而飞,他一看手机,这时是11月29日凌晨。

    他立刻意识到:东西可能是被盗了。怎么办?他立即拨通了鄢陵县公安局的110,急急忙忙进行报案。他向接电话的值班公安人员说,他车上的4桶真菌淀粉酶、12桶防冻液以及4件药厂设备被盗了,分别是周口市郸城县药厂和驻马店市西平县的订货。

    王振川还详细讲述到,他车上拉的真菌淀粉酶是化工原料,有毒,一旦误食后会有生命危险。被盗的真菌淀粉酶分别装在4个蓝色塑料桶内,每桶30公斤,为液体。王对该路段不熟悉,具体被盗地点不太清楚,但记得当自己行至张潘路段时一辆三轮车紧随其后,十分可疑。因此,案发地点很可能是张潘镇至鄢陵县只乐乡一带。

    提醒拾到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鄢陵县公安局领导立刻想到了去年在许昌发生的52袋、约1300公斤磷酸酯淀粉被盗案件,当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案件告破。他们深知有毒淀粉一旦被人误食的严重性,这么多淀粉如果被做成胡辣汤,那将会伤害很多无辜者。案情重大,县公安局领导立即让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说什么也不能让这些有毒淀粉进入人口。

    新闻媒体是传播信息的最快渠道,他们赶快将情况写成消息在《许昌晨报》发表。消息说明有毒淀粉“一旦误食后会有生命危险”,提醒群众,如果拾到4桶真菌淀粉酶和12桶防冻液,切勿食用,应该立即打电话报警,并公布了电话7120110。

    夸大为了让快速破案

    鄢陵县公安人员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法,一方面破案,一方面立即派人找到生产厂家了解“有毒淀粉”对人体危害的严重性,是不是就像报案人说得那么严重。

    生产厂家工程师告诉鄢陵县办案的公安人员,这些淀粉虽然不是食品用淀粉,但一旦被误食,也不会危及生命,不像王振川报案说得那么严重。听了生产厂家的答复,公安人员如释重负,提着的心才平静下来。

    记者在鄢陵县公安局采访时,抓宣传的刘伟杰主任介绍说,王振川说有毒是为了让公安人员尽快给他找到被盗的东西,可能他也不知道那些淀粉是否有毒。在这个问题上,他也是受害人。是否对他谎报案情进行处理,目前还没有决定。

    至于丢失的淀粉等物品,刘伟杰说,目前还没有找到,据他们分析,盗窃者可能是惯犯,他们正在进一步侦破。

    同案去年曾经发生

    去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三)凌晨,货车司机刘纪华向许昌市110报案:他拉的磷酸酯淀粉被盗52袋,约1300公斤。老刘在报案时说:“这种淀粉是工业原料,有毒,仓库里的老鼠吃了都会死……” 

   这种工业用磷酸酯淀粉,比普通面粉还要细白,酷似糯米面,含有砷、重金属和氟化物等有毒物质,第三天就是元宵节,一旦被人当作汤圆粉食用,后果不堪设想。

    接到紧急报告,当时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立即做出指示:“有毒淀粉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必须全部追回!彻底消除隐患!”

    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等紧急部署:全力收缴有毒淀粉,不能流落一斤一两!于是,由许昌市公安局局长任总指挥,相关市、县、区公安机关抽调120余名民警组成专案组展开侦破。许昌县、魏都区、长葛市连夜召开乡镇村干部紧急会议,发动沿线数千名乡、村党员干部、公安民警展开拉网式、地毯式排查。

    由公安机关印制的1.5万张紧急通告迅速张贴到107国道沿线4个乡镇的各个村庄。农家电视屏幕上“遗失淀粉有毒,万万不可食用”的字幕不断滚动播出。各村的高音喇叭不断播放着紧急通知。在107国道路口,大批交巡警进入各个卡点,严查可疑车辆。

    经过11天紧张侦破,52袋有毒淀粉才全部找到,并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报假案要负法律责任

    有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向公安局报假案,岂不知报假案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今年4月29日,郑州市管城警方接一女子报案,说她男友被绑架了。报案人魏某,现年20岁,陕西省渭南市人。她说,其男友在新乡市做生意,4月29日,她从陕西赶到新乡,再三要求男友放弃做生意跟她回陕西。其间,一直有人跟踪他们。在郑州火车站两人购买火车票,候车期间,两人来到银基商贸城闲逛,后来3个男子将其男友强行绑走。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立即对案件展开侦破。调查访问中民警发现:按报案人的反映,其男友是当日下午6时多被3人绑架,案发时,商贸城内人流量很大,应该有很多人看到,可调查结果大相径庭。

    报案人魏某在民警的追问下说出实情:因不想再让男友做生意,她和两名亲属赶到新乡,在男友不同意和他们返回陕西的情况下,他们强行将其男友带到郑州。在郑州购买火车票之后,魏某和男友来到银基商贸城购物,男友趁其不备突然溜走,为找到男友,魏某报了假案。4月30日,魏某因涉嫌报假案被治安拘留7天,并处200元罚款。

    报假案在国外也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今年6月13日韩国混成组合candyman的26岁主唱青颜向首尔警方报案表示,在傍晚6时,去节目现场的途中,在地铁2号线某站卫生间,遭到抢劫,并且被刀刺伤肩膀附近,腰部和脖子也被钝器所伤。但据警方的调查,通过仔细分析该地铁站周边的监视录像,查明该案件是青颜自导自演的一出剧。

    原来,青颜推出第二张专辑的时候,沦为信誉不良者,受到经济上的困难。以为在节目直播前报道这样的事件,或许会走红。而青颜在警方的调查中也供认是为了出名自导自演了被抢劫的闹剧。结果受到拘留和罚款等处分。

    专家用法律手段制止

    针对许昌市王振川这样的报案情况,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法学博士任成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王振川的行为,在主观上尚无犯罪故意,在法律规定方面,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尚无具体依据,因此,按照“罪刑法定”的适法原则,对其尚不能以犯罪论处。但如果该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严重的社会混乱后果,那么,其行为将违背我国刚颁行不久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具体而言,其事实上已经具备严重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构成要件,因此,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扰乱社会治安责任,即罚款或者拘留。

    当然,王振川的行为在客观上也造成了行政管理资源及社会资源的浪费。所以,从维护正常和谐的社会秩序及节约行政管理资源、司法资源角度考虑,任成宇博士认为,对于王振川的行为及类似的报假案行为,司法机关应当坚决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制止。

( 作者: 记者 赵国锋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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