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为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不花冤枉钱,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全面推行单病种限价的基础上,我省将尝试推行“单病种定价”。昨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卫生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从8月10日起,我省将在全国率先启动医院付费制度改革,3家试点医院的30个医疗服务价格将按病种付费。
单胎顺产千元上下
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副处长孙西林介绍,首批选择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等3家不同级别医院,作为我省首批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稳步推进医院付费制度改革。3家通过医院申报、专家审定,选择30个病种。
这30个病种的付费价格,以卫生厅审定的治疗临床路径为基础,按现行项目价格计算,综合考虑成本、医院实际收费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据对医院病例抽查,核定的病种价格比医院现在实际收费水平降低20%左右。以生孩子(单胎顺产)病种为例,按病种付费,省级三级、市级三级、市级二级的最高价格分别为1100元、1000元、950元,仅此一个病种可减少患者数千元不等的医疗费用。
超出费用医院承担
孙西林说,本次制定的30个病种价格是指患者从确诊入院,按治疗临床路径最终达到临床治愈标准出院整个治疗过程发生的各类就医费用,包括各类检查、检验、治疗、住院床位、护理、手术、医疗材料、用药等费用,是单病种的最高限价。各试点医院可根据本院情况,在不超过最高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实际执行价格。病人按所定价格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
监督机制确保病种质量
按病种付费也有不利因素,即一些医院有可能过度控制成本而导致医疗质量下降。
针对此问题,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审计处副处长李红星说,本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得按项目计价。执行病种价格时,必须严格遵循病种治疗临床路径,确保医疗质量。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避重就轻,推诿重病人,不得分解住院次数,不得转嫁费用负担。
在试行按病种付费后,我省将建立健全病种监测评价制度,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评价病种质量,监测病种执行中各项评价指标的变化,分析服务效率、服务质量、费用变化等情况。
非试点医疗机构可试行
李红星介绍说,鼓励非试点医疗机构试行按病种定价,但须向当地价格、卫生部门进行备案,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相应级别医院价格和具体要求执行。
■名词解释
何为单病种定价
据介绍,“单病种限价”指对单一病种从确诊后入院、检查治疗到治愈出院整个过程中限定最高医疗费用,而“单病种定价”就是“按病种收费”,是经卫生行政、物价管理、省发改委等部门严格测算,对一种疾病在某所医院里的收费确定一个合理价格,患者就按这个“官方”定价付费治疗。
据了解,“单病种定价”的“价位”将兼顾医院正常发展所需的正常利润和切实降低患者看病费用两方面。未来执行“单病种定价”时,患者拿到的费用单上,可能没有现在的医疗收费项目了,而是直接的“某种手术,多少钱”的字样。
■第一反应
各方声音不同调
院方称定价有争论
省会一家二级医院物价科负责人说,30个病种的手术费用和他们医院相应的手术费用根本没有可比性。因为同样一个病,有些病人愿意用好药,有些病人愿意用便宜药,并且就是同样的药,省会和地市价格也不会一样。
据一些院长反映,现在药费价格、医疗耗材价格等因素都在不停变化,如果总费用超出定价,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那医院肯定要把费用分解到病区和医生身上,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又将如何治病救人?患者说交费更有谱
“到医院看病能和上商场买东西一样,那好呀!这样一来就知道要花多少钱,有了安全感,可以不用再想钱的问题。”昨日,在郑大一附院门诊,正在排队的胡女士高兴地说:“像产妇生小孩,多则上万,少则也是2000元,如果‘全包价’,产妇和家属就省心了。”
( 作者: 记者 孟斌 汪辉 实习生 王永亮 吴青凡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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